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找股东借款会产生什么税费吗?

找股东借款会产生什么税费吗?
  
  一、找股东借款会产生什么税费吗?
  
  找股东借款会产生的税费包括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股东借钱给公司,如果取得借款利息的话,要交税。否则不用交;企业支付给股东的借款利息,要取得发票入账。
  
  股东取得的利息收入,要按5%税率缴纳营业税,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还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目。
  
  企业贷款是指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利率和期限的一种借款方式。企业的贷款主要是用来进行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等大额长期投资。
  
  二、企业贷款的规定是什么?
  
  目前企业贷款可分为: 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贷款、担保贷款、股票质押贷款、外汇质押贷款、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黄金质押贷款、银团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买方或协议付息票据贴现、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
  
  信用贷款
  
  信用贷款是指银行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借款人不需要提供担保。
  
  按贷款期限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1、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贷款。
  
  2、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为1年(不含)至5年(含)的贷款。
  
  3、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以上的贷款。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固定资产项目投资的中长期贷款。
  
  按贷款用途分为基本建设贷款和技术改造贷款:
  
  1、基本建设贷款:是指用于经有权机关批准的基本建设项目的中长期贷款。基本建设项目是指按一个总体设计,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所构成或组成的工程项目的总和,包括新建项目、扩建项目、全厂性迁建项目、恢复性重建项目等。
  
  2、技术改造贷款:是指用于经有权机关批准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中长期贷款。技术改造项目是指在企业原有生产经营的基础上,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推广和应用科技成果进行的更新改造工程。
  
  企业抵押
  
  企业贷款对象:工商注册的各类中小企业客户,经营情况良好。
  
  企业贷款期限:一般为1-2年。
  
  企业贷款金额:10万~50万元。
  
  基本要求:
  
  1、注册于上海市的中小企业 。
  
  2、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无不良信用记录。
  
  3、公司注册与营运3年以上,最近一年年营业额300万以上。
  
  股东与公司之间是存在一定的联系的,包括金钱交易,还有股东的权利获取等等。股东在公司享受股东应有的权利,包括利润分配请求的权利,还有剩余财产分配的请求权等,还可以查阅会计账簿等等。
  
  在现实生活当中,找公司的股东借款完全是可以的,公司的股东可以作为个人借钱给其他人员。至于因此而获得的一些利息,是否需要缴税,是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所进行的,一般利息需要缴纳营业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出租人的单方解除权行使方式是什么?
      一、出租人的单方解除权行使方式是什么?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方式,包括直接向承租人发出通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以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在行使......


·买房土地使用权30年到期可以续期吗?
      一、买房土地使用权30年到期可以续期吗?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续期,《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


·最新山西省朔州市应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朔州市应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朔州市应县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朔州市应县的土地共分为六类:  一类区片范围:西北平川区......


·机关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机关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机关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


·在我国的民事诉讼中代理人可以参与辩护吗
      其实在民事诉讼当中的代理人就是您所熟悉的律师,刑事案件当中的律师跟民事纠纷当中的代理人在某种程度上是有差别的,法律上人们更习惯于将刑事案件当......


·民法典第1188条释义具体是什么
      《民法典》第1188条释义具体是什么《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监护人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


·盗窃罪构成要件行为包括哪些情况
      1、行为人盗窃信用卡后使用的,应定盗窃罪而非信用卡诈骗罪;2、行为人盗窃增值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应定盗窃罪;......


·抢劫和故意伤害的区别包括什么
      抢劫和故意伤害的区别包括什么第一,行为人与被害人的关系不同。在索取债务过程中致人损伤的故意伤害罪,行为人与被致伤人之间通常存在引发事件发生的......


·可以如何解决欠款的纠纷
      在欠款发生后,债务人应当在还款日期到期之时清偿欠款。否则,将很容易发生欠款纠纷。而对于债权方来说,可以如何解决欠款的纠纷呢?在解决欠款纠纷时,......


·绑架罪死刑的情形都有什么
      绑架罪死刑的情形都有什么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绑架人的绑架行为与被绑架人的死亡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行为人对该死亡主观上至少......


·摩托车逆向行驶处罚规定是什么?
      摩托车相比汽车来说体型小且灵活性很强而使得驾驶者很容易就无视交规的限制而在道路上随意穿梭,甚至会在道路上来往的车流中逆向行驶而导致了很严重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