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轻伤二级拘役多久判刑?

轻伤二级拘役多久判刑?一般需要法院根据案情在一个月左右。过失导致他人人身伤害的,只需要承受民事赔偿职责,适用民事诉讼流程的审限。民事诉讼通常在三到六个月内审结。有意导致他人人身伤害的,情节轻微的,能够提起公诉也能够自诉,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适用刑事诉讼流程审限。附带民事诉讼也应当在刑事审判的时限内完成,通常为两个月时限,最迟不超出三个月。二、轻伤二级构成刑事责任吗?构成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三、故意伤害的认定条件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如果某种致伤行为为法律所允许,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正当防卫造成伤害而未过当的,医生对病人截肢治病等。经被害人同意的伤害,是否合法,要做具体分析。如果被害人的同意是为了达到危害社会的目的,这种同意不能排除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如果这种同意是为了有益于社会的目的、则可以排除他人伤害行为的非法性。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轻伤二级的具体适用和判决处理情况,对于轻伤二级的认定,应当由当事人向司法鉴定部门提出鉴定申请,并由鉴定部门依据实际造成的后果来进行认定,达到标准的就可以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事故理赔标准准确的说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理赔标准准确的说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保险公司对于车主的赔偿所依据的标准。根据地区不同,事故赔偿的标准也......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须在45天内完成对吗?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须在45天内完成对吗?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流程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


·不当得利是一种债权吗?
      不当得利是一种债权吗?一、不当得利是一种债权吗不当得利之债是债的种类之一。因无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而产生的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


·合同只签名没盖章有效吗?有效合同需要哪些条件?
      合同只签名没盖章有效吗?有效合同需要哪些条件?一般情况下个人、公司、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往往需要在合同上签字盖章,以表明合同的内容被当事人双方所......


·一、公司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赔偿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公司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赔偿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公司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赔偿的规定是用人单位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


·盗窃的手段有哪些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说到盗窃,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生活工作过程中,其实经常出现一些盗窃行为,但其中也不是所有的盗窃都是构成了刑事犯罪的,还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分......


·告别别人侵犯肖像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告别别人侵犯肖像权的规定是怎样的?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二、构成侵犯......


·厦门同安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厦门同安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国家机关虽然可以征收属于农民的土地,但是必须按照既定的流程进行征收,在实施征收作业前......


·单位犯罪单位吊销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单位犯罪的现象在现实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与其他的民事主体的犯罪行为不同,此时受害群体一般是比较广的,故而此时一般会通过向司法机关起诉的方式,......


·哪些事故交强险会赔偿
      哪些事故交强险会赔偿一、哪些事故交强险会赔偿被保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


·私企劳动合同范本需要注意什么?
      企业招聘员工后,企业的人事部门是需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人事部没有现成的劳动合同,现在网络很发达,网上有很多可以在网上搜寻打印,但是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