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借条到期重新写借条是否合法?

借条到期重新写借条是否合法?如果借贷双方协商一致,重新写借条是可以的,这对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比较有利。这样重新换了借条之后,原来的诉讼时效就会中断,诉讼时效就应该从重新写借条的日期算起。债务人也可以有一个新的资金安排。在重新出具欠条时注意一下内容:第一,双方当事人基本身份信息情况;第二,债务产生的原因,时间;第三,写明该借条是后来补充的借条。借条到期续签范本甲方???????? (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借乙方???????? (身份证号:???????? )人民币???????? 元(大写???????? 元)。原约定于某年某月某日前还清,现因某某原因无法按期还款,经双方协商一致,延长还款日期到某年某月某日。借款利息为:???????? 。借款人:?????????日期:???????? 二、欠条和借条的区别是什么?欠条和借条都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而收条则不仅仅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还能够作为股权关系或合同履行的证明。前者如公司收到股东出资时出具的凭证;后者如卖方收到货款时出具的凭证。在这两种情形中,持有收条的一方是无权要求对方清偿收条项下的款项的。持有收条的一方要求出具收条的一方清偿收条项下的款项,就必须证明,其所持有的收条表征的是债权关系,而并非股权关系或合同履行的证明。而要做到这一点,仅仅靠出示一张收条通常是不够的。收条的持有者在不能出具其他证据时,便不可避免地面临着败诉的风险。欠条和借条虽然都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但它们之间也是存在差别的。借条表明了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即因为借贷而形成;欠条则无法从字面上表明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是很多的,借贷只是其中的一种。能否初步认定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对当事人最大的影响是诉讼时效的计算问题。如果写明是借条,借贷关系成立的话,则适用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如果写明是欠条,其应当适用几年的诉讼时效则应当依据欠条形成的原因来确定。我国法律中规定的诉讼时效按时间划分共有四种:一年、两年、三年和四年时效。债权债务关系可以通过借条或欠条予以载明,当然了,不管是借条还是欠条,如果到期之后,仍然存在着没有结清的债务关系,是可以重新地打下欠条或借条的,只要双方当事人都同意即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我国一般工伤鉴定多少钱
      生活中您如果遇到了工伤,在申请工伤认定以后,一定要及时的到权威机构做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的结果才是我们维权的一个重要依据,但是在做工伤鉴定的时......


·家庭财产保险范围包括哪些?
      家庭财产保险范围包括哪些?保险的种类与内容形式多种多样。其中一部分具有忧患意识的家庭就为自身加购了家庭财产保险,为家庭财产加上了一份安全的......


·劳动保障内容法律是如何保护的
      在现代法治社会,任何权益都最终由国家制定并施行法律来加以确认并保护,劳动保障也是如此。劳动者在工作中为社会创造价值,用人单位为社会解决就业问......


·分公司没有资质可以签订合同吗?
      分公司没有资质可以签订合同吗?一、分公司没有资质可以签订合同吗?子公司没有资质而对外签订的合同,该合同无效。其责任由子公司独立承担,与母公......


·分公司签合同被告是谁
      与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被告是总公司或者是总公司和分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存在着一个财产方面的因素关系,所以不论是在进行相关的诉讼活......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纠纷解决办法有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纠纷解决办法有什么?1、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小企业融资方式分类包括哪些?
      小企业融资方式分类包括哪些?在当今这个社会,企业融资是各大企业在进行商业活动的时候经常进行的一项活动,对于很多企业来说,融资是帮助企业渡过难......


·约定要式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约定要式合同的内容有哪些进入社会后,人们或多或少都要接触合同,常见的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与生意伙伴签订的经济合同,与房地产商签订的买......


·在我国关于典当融资有什么程序?
      在我国关于典当融资有什么程序?典当融资其实就是融资的公司把一定的物品抵押给典当行,然后再从典当行获取一定的资金的这种交易模式。典当行业在我......


·可以移动。当事人应当按照规范拍照保留现场证据
      可以移动。当事人应当按照规范拍照保留现场证据,然后移动到不影响交通正常通行的地方,等待交警、保险公司过来处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人身损害中,受害人主张误工费的计算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