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婚前财产加名字有效吗?

婚前财产加名字有效吗?经过财产拥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两人婚前加上另一方的名字。由于属婚前财产的产权证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个人单独的房产,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按转移登记(赠与)收取契税、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权证)、房屋登记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二、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1、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综上所述,有些男女青年在结婚之前,协商将财产的产权进行变更,比如在房产证上加名,这种行为是有效的,只要双方出于意愿协商一致。加名后,财产的产权人变为双方,这个财产就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如以后双方离婚,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房子过户后共有产权人不搬走可以起诉吗?
      房子过户后共有产权人不搬走可以起诉吗?一、房子过户后共有产权人不搬走可以起诉吗?属于违约,房主不搬走可以起诉原房主。根据《民法典》的规......


·合同履行有什么原则?不履行合同的补救办法是什么?
      合同履行有什么原则?不履行合同的补救办法是什么?一、合同履行有什么原则1、实际履行原则。实际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来履......


·电力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电力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在一个小区建设过程中,电力工程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如果电力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将会影响到居民的正常使用。因此,这就要求......


·朋友借钱不还没有借条怎么办?
      朋友借钱不还没有借条怎么办?1、留下你借给别人钱的证据现在借钱很多人都是通过银行转账或者支付宝、微信转账,这种情况下都会有转账信息,可以凭这些......


·哪些情况不构成延期交房?
      哪些情况不构成延期交房?一、哪些情况不构成延期交房通常出卖人不能在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便构成延期交房,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在下列情况下,不承担......


·一、三年没给抚养费判刑吗?
      一、三年没给抚养费判刑吗?三年没给抚养费属于民事纠纷,不会判刑。什么是孩子抚养费我国《婚姻法》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


·土地抵押所需要注意的事项
      土地抵押所需要注意的事项1、无偿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不能直接抵押。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占有和使用城镇国有土地。上述企业对这......


·开发商交房逾期怎么处理(一)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
      开发商交房逾期怎么处理(一)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按照《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


·员工在一个单位工作,就需要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确定双方的权利
      员工在一个单位工作,就需要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过这种劳动关系不是永久性的,因为各种的原因,员工离职或者被辞退,就需要......


·变更续展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变更续展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变更续展转让的法律规定是需要当事人提出变更续转转让的申请,商标变更和续展一般都在一个月到三个月左右,变更和续展可......


·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是否要给予补偿?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合同通常规定有三五年不等的有效期,合同到期后就可能会出现用人单位不续签的情况。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