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侵权责任的举证责任怎么确定?

侵权责任的举证责任怎么确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事侵权纠纷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是依据具体案情才能确定举证的责任,如果是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等的侵权,由被告人负责举证。从事高空 、高压 、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二、民事诉讼证据的性质是什么?1、客观性指作为民事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也就是说,作为证据事实,它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它以真实而非虚无的、客观而非想象的面目出现于客观世界,且能够为人所认识和理解。为此,一方面要求当事人在举证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实的证据,不得伪造、篡改证据;要求证人如实作证,不得作伪证;要求鉴定人提供科学、客观的鉴定结论。另一方面,要求人民法院在调查收集证据时,应当客观全面,不得先入为主;要求人民法院在审查核实证据时必须持客观立场。2、关联性指民事证据必须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有内在的联系。也就是说,只有对于认定要件事实有帮助的事实材料才有法律意义。3、合法性指作为民事案件定案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符合法定的存在形式,并且其获得、提供、审查、保全、认证、质证等证据的适用过程和程序也必须是合乎法律规定的。在日常生活当中,侵权行为一旦发生,那么侵权人肯定需要对此作出一定的回应,也就是赔偿损失等等。当然了,如果侵权人不予赔偿,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此事,但是主张侵权的一方当事人需要提供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业40年土地使用权会不会被国家收回?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商业类型的土地的使用年限是40年,住宅类型的土地是70年,其他类型的土地也有使用年限。故而公民会担心,在土地使......


·工伤赔偿是谁赔
      工伤赔偿是谁赔如果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共同赔偿;若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由单位承担所有赔偿。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犯罪预备阶段可以犯罪中止吗?
      犯罪预备阶段可以犯罪中止吗?犯罪预备阶段可以犯罪中止,犯罪预备是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情形......


·审查起诉民事案件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一、审查起诉民事案件大概需要多长时间?审查起诉民事期间大概需要一个月,案情重大或者案件情况复杂,在一个月内不能办结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的审查......


·醉驾酒精250毫克
      醉驾酒精250毫克,涉嫌危险驾驶罪,应当判处拘役六个月以下。如果造成交通事故,应当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1、《刑法》对醉驾的处罚《刑法》第一百......


·离婚后拒付抚养费该咋办?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在夫妻离婚之后仍旧需要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但此时一方在实际抚养孩子,也就是获得了抚养权的一方,另一方自然而然的就需......


·国家对于酒驾
      国家对于酒驾,甚至是醉驾的行为严厉的打击,并且如果这种行为再次发生,可能当事人会得到一定的惩罚,那么如果当事人酒精浓度显示107的,那他是属于酒......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


·现如今单位员工人人都需要缴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现如今单位员工人人都需要缴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不过不同的地区具体缴纳的基数和比例也......


·不动产合同纠纷管辖地如何确定
      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


·一、立遗嘱人无法签字遗嘱是否有效?
      一、立遗嘱人无法签字遗嘱是否有效?立遗嘱人无法签字遗嘱是无效的,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是: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且精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