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没有借条讨债公司接吗?

没有借条讨债公司接吗?1、没有借条讨债公司接,因为借条并不是证明存在借贷关系的唯一凭证。没有借条讨债不算诈骗,借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能将其定义为诈骗,诈骗是指非法占有,运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大量公私财产的行为。2、没有借条的,当事人可以搜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3、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二、债务纠纷的答辩状怎么写?首文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其与答辩人的关系;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答辩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应在其项后写明代理律师的姓名及代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3、答辩缘由。写明答辩人因××一案进行答辩。正文1、答辩的理由2、答辩请求:答辩请求是答辩人在阐明答辩理由的基础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的请求。尾部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2、答辩人签名。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全称,加盖单位公章。3、答辩时间。4、附项主要应当写明答辩状副本份数和有关证据情况。在当代社会我们国家规定如果拥有借条的话,那么可以到法院来进行起诉,但是需要明白的是即使没有借条,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要求对方还钱,只要有其他的证据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确实有债权债务关系即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继承父母的房子再卖是否合法?
      继承父母的房子再卖是否合法?继承父母的房子再卖是合法的,因为继承得到的财物实际上就已经获得所有权,房屋的继承或者是其他转卖方面的都是属于当事人......


·公安刑事拘留程序是什么
      公安刑事拘留程序是什么?1、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


·一、工伤十级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一、工伤十级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1、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2、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


·费用
      费用一般都是2块钱一份,劳动局的保准合同也可以自己制作,网络上非常多的劳动合同版本,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就好了。二、范本咨询我本站广西......


·刑事案件中拘留什么时间转为羁押
      刑事案件中拘留什么时间转为羁押一、刑事案件中拘留什么时间转为羁押?1、刑事拘留的37天之内通常会转为羁押逮捕,但刑事拘留其实也是羁押的一种表......


·治安行政拘留在哪里拘留?
      治安行政拘留在哪里拘留?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行政拘留的地点是拘留所,由公安机关将被拘留人移送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新闻拍摄侵犯肖像权的规定是什么?
      肖像权是公民人格权的一种表现形式。公民的肖像权不容被侵犯,一旦造成侵犯事实,公民可以依照相关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有些照片会应用于新......


·一、劳动合同法四十一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劳动合同法四十一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


·公民的哪些财产可以继承
      公民的财产种类是很多的,其中就包括现金、存款、房产、股份等等。针对不同的财产,有些在公民去世之后可以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但有的却不行。那到......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及罚款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及罚款标准是什么?近年来,豆腐渣工程屡次出现,这是由于市场管理的不规范和法律的不完善,以及不法分子的贪婪之心造成的结果......


·一、解除劳动合同和除名的区别是什么?
      一、解除劳动合同和除名的区别是什么?解除劳动合同和除名的区别就在于解除劳动合同是终止劳动合同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手段,属于劳动合同制度的内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