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冲减借条情况说明需要写吗?

公司冲减借条情况说明需要写吗?公司冲减借条是需要写情况说明的;对于冲减是针对于收入或者费用之间相互抵消,冲减可以部分冲掉,也可以全额冲掉。债务互抵消的情形有:(一)、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互负债务和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销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销。(二)、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销,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实物。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销时,对于被抵销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销,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三)、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销,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销,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如果清偿期限利益系为债务人而设时,原则上债务人得提前清偿,此时债务人主张以自己的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与对方当事人已届清偿期的债务抵销,可认为其放弃期限利益,应允许抵销。(四)、双方适用抵销的债务是能抵销的债务二、不能用于抵消债务的情形有哪些?不能用于抵消的债务,大致有以下几种:1、性质上不得抵消。所谓性质上不得抵消,是根据债务本身的性质、特性,不能用于抵消。如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2、法律明文规定不能用于抵消。比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因故意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债务等。3、经当事人约定不能进行抵消的债务。综合上面所说的,冲减一般是针对于公司的收入与费用之间相互进行抵消,而对于公司要对借条进行冲减时,那么在此之前就要得到公司内部所有人员的同意,同时还要说明清楚具体的情况,一般在冲减了之后需要在财务报表中反映出来,这也是为了保障到各自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方离婚补偿没钱怎么办
      一方离婚补偿没钱怎么办1、补偿协议需要履行。如果男方是迫于女方及其家人的压力,在不情愿的情形下签订的补偿协议,但是补偿协议签订已超过一年,......


·劳务分包的工程质量责任划分
      劳务分包的工程质量责任划分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承包工程的单位可能会将其中一些专业的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公司施工,这种方式就称为劳务分包。劳务分包单......


·刑讯逼供罪中的“逼供”怎样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的;2.以......


·注册资本和企业总资产额的区别是什么?
      在我国的法律定义之中,投资总额实际上就是外商投资企业法中的一种特有概念,当然这种概念只存在于外商投资企业对内资没有任何作用。在组成上,其实投......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在了解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有哪些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什么叫劳动能力鉴定。实践中,对工伤事故的处理,就必须要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确定了伤残等......


·导致别人离婚是不是该赔偿
      导致别人离婚是不是该赔偿1、《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按揭买的二手房可以卖吗?
      按揭买的二手房可以卖吗按揭房能不能卖取决于按揭买房的人是否已经取得了产权,目前我国法律政策明确规定房屋必须在取得产权证后能才进行交易。如果购......


·法官违法办案巨额欠款无法追回怎么处理?
      法官违法办案巨额欠款无法追回怎么处理?可以向检查机关举报处理具体判案的法官。如果对法院判决不服可以向上级法院或最高院申请上诉。二审仍觉不服也可......


·借钱不还会被抓吗?
      借钱不还会被抓吗?一、借钱不还会被抓吗?如果仅仅是借钱没有还,在一般情况下那只是民事纠纷案件,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对债务人进行治安管理......


·房贷夫妻债务继承有谁来继承?
      房贷夫妻债务继承有谁来继承?一、有继承人的,房屋抵押贷款债务由继承人继承,并继续还贷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


·一、交通事故有啥办法避免误工费赔偿?
      一、交通事故有啥办法避免误工费赔偿?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