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自己给爸妈写借条有效吗?

自己给爸妈写借条有效吗?
  
  一、自己给爸妈写借条有效吗?
  
  父母写给子女借条有用,只要存在真实借款关系。借据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即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借据,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据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借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
  
  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二、借钱不还怎么起诉?
  
  (一)诉讼费的缴纳
  
  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
  
  (二)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4)其他证据。
  
  (三)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我们国家,不管是借钱给哪些人,都需要打下一个借条,因为这样的话是对自己的债权的保障。即使是父母和孩子之间借钱,也是可以写借条的,并且写完借条之后,只要没有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即可认定有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纠纷律师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合同纠纷律师费收取标准是多少一、合同纠纷律师费收取标准是多少?对于合同纠纷类案件律师费一般按合同标的额收取,律师会依据该案件的难易程度、工......


·交通事故不予认定工伤有几种情形2003年出台的《
      交通事故不予认定工伤有几种情形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7年修订后的《工伤保......


·担保期限约定5年有效吗?
      担保期限约定5年有效吗?一、担保期限约定5年有效吗法律对最长保证期间并没有作规定,只是规定了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时候该如何处理。保证期根据保证......


·盗窃未遂如何量刑处罚?
      一、盗窃未遂如何量刑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工伤待遇和侵权责任竞合怎么办?
      工伤待遇和侵权责任竞合怎么办?工伤待遇和侵权责任竞合的处理办法具体如下:1、工伤保险取代民事损害赔偿(取代救济模式);2、受害人可以同时获得工伤保......


·公婆与儿媳的孩子抚养权纠纷该如何解决?
      公婆与儿媳的孩子抚养权纠纷该如何解决?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


·软件著作权的登记的基本概念是什么?
      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人们也开发出了越来越多的软件帮助人们的日常生活,但是一旦创作出来,那么就会出现许许多多的盗版与模仿,甚至是侵权行为,这时......


·医生开司法鉴定书要遵循什么原则?
      我们知道,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方对于某些专业性的问题存在疑惑的是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的,正是因为司法鉴定的结果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刑事诉讼结果,所......


·先分红后股权转让有什么法律后果?
      先分红后股权转让有什么法律后果?一、先分红后股权转让可以先分红再转让,也可以不分红直接转让。如果分红后转让,一般按资本价格(实收资本)。这样......


·适用遗嘱继承有哪几种形式
      遗嘱继承有哪几种形式遗嘱的形式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嘱有以下五种形式:(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


·如果公司欠债干股股东是否也还
      如果公司欠债干股股东是否也还不需要。公司出现损失时,股东承担的责任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债务不承担连带的责任,除了有虚假或者抽逃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