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没有对方身份证可以起诉婚姻无效吗?

没有对方身份证可以起诉婚姻无效吗?没有对方身份证通常是可以起诉婚姻无效的,起诉离婚不需要对方身份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一条 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提交的无效婚姻诉状之中需要包含哪些内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民事纠纷起诉时只要求有明确的被告,你必须提供被告的详细资料,包括姓名、住址等等,身份证号不是必须的,法院不能因为没有被告身份证号而不给你立案。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只要公民能够向法院提交民事诉状,也能提交证明婚姻关系确实无效的证据、证明原被告双方身份等的材料,那么法院通常就会受理此无效婚姻的诉讼请求。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需要核实原告提交的证据是否真实,若真实通常最后开庭时就会宣告婚姻关系无效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夫妻离婚时如何财产保全?
      一、夫妻离婚时如何财产保全?1、申请法院: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从法律规定看,申请财产保全并不局限在财产......


·什么是事后行贿 感情投资算是行贿吗
      在进行行贿的时候,其实很多时候都是在委托国家工作人员办事的情况下同时给予财物的。不过现实中,也有那种事后行贿的行为。那您知道法律中规定事后行......


·管辖权异议情况主要是什么
      管辖权异议情况主要是什么(1)被告认为受诉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法院或者下级法院管辖的,有权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2)被......


·一、买卖不破租赁抗辩权使用的情形有哪些?
      一、买卖不破租赁抗辩权使用的情形有哪些?1.租赁物是动产的。因为动产的种类繁多,且价值普遍较低,通过市场交易很容易取得,因此,没有必要给予动产租......


·员工怀孕合同到期不续签公司怎么赔偿?
      员工怀孕合同到期不续签公司怎么赔偿?女性怀孕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一件大喜事,但是可能对公司单位来说,女职工怀孕公司就面临着给产假,给补贴等一......


·一、公司辞退员工失业金怎么领?
      一、公司辞退员工失业金怎么领?1、失业登记: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到所辖社区办理失业登记;2、提交相关资料:《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股东出资人的义务是什么
      股东出资人的义务是什么《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


·二手房付款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房付款流程是怎样的?1、买方看房。2、买方产权调查。3、买卖双方商谈,买方交意向金。4、买卖双方签订合同。5、买方交付首期或履约定金......


·哪些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哪些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一、哪些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以下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


·二手房交接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进行二手房的交接,其实也就是卖方实际将二手房交付给买方的行为,这不仅仅是简单的交付二手房的钥匙,还需要买方实际对二手房的房屋质量等情况作出验......


·清算时未履行合同怎么处理?
      清算时未履行合同怎么处理?清算时未履行合同的这种行为在生活中屡见不鲜。可是作为利益受到侵害的一方当事人该如何维护自己利益,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