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一、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属于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无偿的给予受赠人而订立的合同,赠与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
  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
   二、赠与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因此赠与合同具有转移财产所有权的特征,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丧失财产所有权,受赠人获得财产所有权。
  2、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单方承担将财产所有权转移至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是无偿接受赠与人所赠与的财物,并不需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义务,因此赠与合同是单方义务无偿合同。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指出“公民之间的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将产权证书交付受赠人,受赠人根据受赠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根据该规定,赠与合同具有其实践性。
  不管是怎样的合同,在当事人签字之后,还必须要满足规定的要件,那么才能生效,具有法律效力。不然的话,对合同当事人就不会产生约束力。至于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标续展需要个体工商执照么?
      商标续展需要个体工商执照么?一、商标续展需要个体工商执照么?个体户商标续展需要营业执照。商标续展是不可以用别人营业执照的,没有营业执照是......


·公司融资进来的资金将如何进行运作?
      公司融资进来的资金将如何进行运作?您都了解的一件事情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融资是企业经常会从事的一个行为。但是实际上许多人对融资也是只知其......


·产品质量问题索赔最高可以获得几倍赔偿?
      产品质量问题索赔最高可以获得几倍赔偿?产品质量问题索赔最高可以得十倍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


·一般订立的哪几种遗嘱无效
      有哪几种遗嘱无效根据我国继承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无效遗嘱有如下几种类型: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即使无行为能力人或限......


·集资诈骗数额数额不够是否构成诈骗罪?
      集资诈骗是目前较为常见的一诈骗方式,集资诈骗会涉及到较多的受害者,而且由于金额都比较高,会给受害者带来很大的损失。集资诈骗的行为会涉嫌构成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


·房改房变更商品房是否可行?
      房改房变更商品房是否可行?我们相信您应该都听说过房改房,房改房其实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已购公房。很多人在购买了房改房之后却有了想把房改房变更为......


·监视居住的期限必须折抵刑期吗
      监视居住的期限必须折抵刑期吗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但是要分情况。1、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2、指定......


·抢夺罪成立了怎么判刑处罚
      抢夺罪成立了怎么判刑处罚一、抢夺罪成立了怎么判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抢夺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抢......


·诉讼时效怎样中断录音?
      诉讼时效怎样中断录音?诉讼时效中断录音指的就是利用录音这一个证据,表明自己正在积极地行使诉讼权利,那么此时诉讼时效就会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


·缓刑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有的犯罪分子在法官做出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可能会被同时宣告缓刑,这其实就是暂时不用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但并不是所有犯罪分子都可以被宣告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