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检察院调取证据都要什么证件

检察院调取证据都要什么证件《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员调查取证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第一百二十八条 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第一百三十六条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等等。二、检察院调查取证时间是怎样规定的调查的时间没有限制,但是限制调查对象人身自由是不能超过24小时。检察机关调查取证包括公诉部门和侦监部门的调查取证以及自侦部门的调查取证,是完全不一样的,自侦部门的调查取证类似于机关,公诉和侦监部门的调查取证也分不同情况,一般来说在审限之内即可。三、检察院补充侦查指什么补充侦查,在提起公诉阶段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对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发现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了罪行或同案人,需要补充进行有关专门调查等工作的一项诉讼活动。补充侦查的目的在于查清有关事实和证据,以决定是否将犯罪嫌疑人交付人民法院审判。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补充侦查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这种形式一般适用于主要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了重要犯罪事实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案犯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对需要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制作《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写明退查的理由和需要补充查明的具体事项及要求。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对于有关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涉案人员供述或者相关人员的证言、陈述,应当重新收集;确有证据证实涉案人员或者相关人员因路途遥远、死亡、失踪或者丧失作证能力,无法重新收集,但供述、证言或者陈述的来源、收集程序合法,并有其他证据相印证,经人民检察院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品房交付条件包括哪些
      商品房交付条件包括哪些开发商修建好了商品房的,对于已经购买的人来讲,此时会涉及到一个交付的问题,除了在交付的时间上面需要按照约定进行外,同时......


·提供卖淫场所应受到怎样的处罚?
      提供卖淫场所应受到怎样的处罚?没有构成犯罪的处拘留和罚款。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在生活中,我们都知道犯罪的人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但是有的人作为犯罪人的亲人或者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会帮助犯罪分子隐藏自己,避免被警察找到来逃脱......


·自书遗嘱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自书遗嘱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一、自书遗嘱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自书遗嘱有效期限没有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


·借贷网贷法律规定在我国是怎样的?
      在当代社会人们普遍的都会使用电脑肯定会涉及到网络连接的问题,因为没有网络的话,很多的功能都无法实现。正是由于网络的不断发达,我们国家网贷产业......


·关于工伤鉴定分手指吗?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


·中级诉讼标的额如何计算?
      一、中级诉讼标的额如何计算?中级诉讼标的额是按照诉讼标的来计算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


·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
      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一、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质押权以质押物的转移占有为生效要件。简单的说就是债权......


·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包括哪些?
      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包括哪些?一、缴纳投标保证金形式包括哪些?1、现金支付这种支付方式比较适合金额比较小的保证金支付。简单快捷,是个不错的......


·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随着市场经济的开放发展,民间借贷的现象愈发普遍,而人们在签订借款合同的同时,设立担保人或者担保物的情......


·一、离婚后小孩可以改姓吗?
      一、离婚后小孩可以改姓吗法院审理后认为,在现实生活中,子女随父姓或随母姓由夫妻双方协商,子女有表达能力的应尊重子女的意见。此外,在我国,子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