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婚前个人财产所有者已死亡的由继承人继承。

婚前个人财产所有者已死亡的由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酌情分得遗产权】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处理方式】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实除了婚前个人财产,结婚以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也都是死者的遗产,现实生活当中,夫妻双方的一方去世以后,有些人就把所有财产都划入自己名下,这种做法是违法的,这样做侵犯了其他继承人的继承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签订征地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征地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一、签订征地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对于有关个人用地征地协议来说,绝大多数人可能还是不太熟悉。因此,写个人征地协议时......


·公司转让怎么规避债务债权,如何处理
      公司转让怎么规避债务债权,如何处理一、公司转让怎么规避债务债权1、标的公司欠股东借款的债权。标的公司在存续期间,因经营需要或自身向金融机构贷款......


·无证驾驶怎么应付交警
      如果忘记带证,又碰巧遇上查车,应当积极配合调查,运气好的时候,交警会通过呼叫中心查明驾照信息,然后直接放行,但是也有很多时候,会严格按照规定......


·地域管辖
      一地域管辖的概念及确定的依据地域管辖,是以法院管辖的地区与人、事、物的关系所确定的管辖。所谓法院管辖的地区,是指一定的法院在一定的地区行......


·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法院会判多久
      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法院会判多久一、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法院会判多久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


·交通肇事致人伤亡逃逸怎么处理?
      一、交通肇事致人伤亡逃逸至此我们能做的就这些了,一般在报警后几分钟之内,会有事发地交通队的工作人员与我们联系,因从报警时使用的电话需要保......


·过了诉讼时效还能讨回钱不?
      过了诉讼时效还能讨回钱不?过了诉讼时效的情况下,一般是讨不回钱的。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


·合伙企业法人代表要承担什么责任?
      合伙企业法人代表要承担什么责任?一、合伙企业法人代表要承担什么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


·工作四年怀孕了被辞退怎么补偿
      工作四年怀孕了被辞退怎么补偿?工作四年怀孕被辞退的补偿金按照是额外支付4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工资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双倍计算。《......


·劳务合同到期前转正是吗?
      劳务合同到期前转正是吗?如果在试用期内,员工不存在任何过错,试用期过后就是正式员工。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互相考察对方是否适合自己的期限,试......


·公司清算债权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清算债权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是什么?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