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学校强制交实训费合法吗?

学校强制交实训费合法吗?显然是不合法的,根据国家教育部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学校“在组织安排学生实习,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学生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劳动环境。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而顶岗实习的“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第十二条 学校安排学生赴国外、境外实习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外派学生的有关政策规定,并根据需要通过国家驻外有关机构了解实习环境、实习单位和实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派人实地考察。学校向国外、境外派出学生实习的,学校须派遣指导教师全程参与,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二、其它法律依据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的通知》中的第四条表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做好学生顶岗实习的岗前培训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维护好实习学生正当权益。坚决杜绝推荐有可能危害学生生命及身心健康的任何顶岗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在风险较大、非本专业对口行业或者其他不适宜学生的岗位顶岗实习,如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不得安排学生加班;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以上就是学校强制实习的相关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学生进行实习处理是有必要的,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增加学生的工作能力,但必须依据国家出台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合法的办理,具体情况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司法鉴定级别标准有哪些
      司法鉴定级别标准有哪些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具体如下:......


·注册公司有什么流程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


·驾照扣6分的违法行为都有哪些
      驾照扣6分的违法行为都有哪些按照规定公民只有在考取了驾照之后,才有资格驾驶对应车型的机动车上路。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驾照的分数为12分,若出现......


·投保人没有签字可以解除合同吗?
      投保人没有签字可以解除合同吗?一、投保人未签字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明确规定:投保人或......


·犯罪盗墓罪的盗墓贼被判多少年?
      犯罪盗墓罪的盗墓贼被判多少年?根据刑法第328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恢复劳动关系应该如何进行
      在日常的生活当中,您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影响了自己的工作。比如说在某些情况下,自己家里面有事需要请长假,当自己的假期结束以后,肯定需要......


·交通人伤对方乱看病怎么办?
      一、交通人伤对方乱看病怎么办?交通人伤对方乱看病的话可拒绝支付医药费,等公安机关出具责任认定书,让对方起诉,在法庭对异议部分进行举证,最......


·侵犯肖像权是属于哪个权利
      一、肖像权是属于哪个权利肖像权,是指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就是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


·法院在当事人触碰法律底线的情况下冻结银行卡
      法院在当事人触碰法律底线的情况下冻结银行卡。一般接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执法机关等执法机关的法律文书可以要求银行冻结账户。实践中......


·主体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是什么?
      主体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是什么近年来兴建了很多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的质量十分重要,如果建筑工程的质量不过关的话,会出现很严重的后果,除了会造成......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立案追诉标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