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盗刷国外信用卡判多久?

盗刷国外信用卡判多久?盗刷国外信用卡判将会被判处5年以下或者是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盗刷信用卡10万属于“数额巨大”,法律规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盗刷他人信用卡属于盗窃行为。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各省市对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不同,请查询犯罪地标准为准。二、盗刷信用卡的法律依据:1、《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2、《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 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4、《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现实生活当中,在国外盗刷信用卡依然是受到我们国家刑法当中的规制的,需要受到有期徒刑的判决,当然刑法当中的264条就规定了,有盗窃罪,盗刷信用卡极有可能构成我国的盗窃罪,一般情况下按照5年以下或者是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土地共分为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阳逻街。补偿标准:耕地:44100元/亩;菜地:48510元/亩;果......


·遗产可以分配给陌生人吗?
      遗产可以分配给陌生人吗?一、遗产可以分配给陌生人吗?遗产是能给外人的,遗产可根据遗嘱人的意愿来分派的。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继承分为......


·贵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贵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近年来,为了提高生产力,加强同其他省份的联系贵州省在大范围面积内修建铁路、高速公路,难免需要征占公民的土地,且......


·现役军人不同意能离婚吗
      现役军人不同意能离婚吗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


·犯罪嫌疑人什么时候可以请律师?
      犯罪嫌疑人什么时候可以请律师??在侦查期间,就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其可以自己聘请,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聘请。犯罪......


·最新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有哪些?
      年最新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有哪些?最新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有哪些?对于农民来说,土地就是命,随着城市化、农业现代化需求,一些矛盾逐渐显现......


·银行报案可否中断诉讼时效?
      银行报案可否中断诉讼时效?银行报案可以导致中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适用中断、中止的制度。要作出区分的是,中断一般会重新起算诉讼时效,但如果是中止......


·公民应怎样订立遗嘱才合法
      公民应怎样订立遗嘱才合法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玩忽职守损失计算依据是怎么样的?
      玩忽职守损失计算依据是怎么样的?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计算是根据实际所造成的一些财产方面利益的损失,来进行一个合理的计算,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


·公司申请破产员工工资怎么发放?
      公司申请破产员工工资怎么发放?一、公司申请破产员工工资怎么发放?公司破产了员工的赔偿标准怎么样?公司应当支付员工补偿除了拖欠的职工工资以外还......


·刑事证据的审查是什么
      ?1、单独审查。单独审查是对每个证据材料分别审查,即单独地审查判断每个证据材料的来源、内容及其与案件事实的联系,看其是否真实可靠,看其有多大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