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买卖合同中实际损失是什么

买卖合同中实际损失是什么实际损失的计算,根据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为对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前提来计算。这里有三种确定实际损失的方法:1、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但是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按照这个计算方法进行计算。2、如果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凭借相关的款项单据,书面证据来佐证,达成双方协商一致。3、如果双方就实际损失金额,不能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查后进行判决。二、合同的损失主要包括哪些实际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的损失。1、直接损失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的对称。又称“积极损失”。是指民事主体因不法行为遭受的财产利益直接减少的损失。财产损失的一种。其中既包括侵犯财产权行为造成的财产灭失或毁损;也包括违约行为造成的财产利益的丧失或耗费;还包括侵犯人身权行为造成的直接财产支出或丧失。根据多数国家的法律,对于受害人因不法行为遭受的直接损失应当依实际赔偿原则赔偿。2、实际损失实际损失是保险标的物体本身实际遭受的损失。它适用于一般的财产保险发生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实际损失包括标的物的损毁,标的物丧失原有的用途和价值以及保险人所保标的物的权益等。不包括利润损失、丧失使用的损失和后果损失。保险人对实际损失的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被保险人实际支付的施救、保护和整理费用应与受损标的物的实际损失分别计算。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非法行医致死如何认定责任
      非法行医民事责任是怎样的就民事责任而言,不能依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承担补偿责任,而应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


·造成轻微伤赔偿哪些项目
      在对他人人身造成轻微伤损害的时候,这是无法认定为犯罪的。故意伤害罪要求至少造成轻伤的损害,而要是过失伤人的话,则要其至少造成重伤损害才行。但......


·一、两个孩子的抚养费怎么支付?
      一、两个孩子的抚养费怎么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如何申请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步骤:第一步是填写计算机软件版权申请表,第二步提交申请所需相关文件,第三步缴纳计算机软件版权申请费用,第三步申请人登记机......


·人生在世有很多事情都不可能完全顺着自己的心意去发展的
      人生在世有很多事情都不可能完全顺着自己的心意去发展的,现实生活当中自己的另一半因为身体疾病或是其他意外状况突然就去世的,相信有不少人也自己都......


·一、婚姻法关于离婚后财产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一、婚姻法关于离婚后财产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依法对公民人身自由进行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薪资绩效执行标准制定的原则是什么?
      薪资绩效执行标准制定的原则是什么?业绩评估的目的不仅是为付给雇员合理的劳动报酬提供依据,更重要的是发挥雇员个人的能力和创造性,达到雇员个人发......


·当事人约定高额利息是否有效
      在生活中,个人之间借款并约定较高额的利息是当今社会的一种普遍现象,人们觉得借款约不约定利息,约定多高的利息是自己的自由,别人跟法律都管不着。......


·遗嘱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遗嘱应当包括哪些内容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3、订立遗嘱的原因;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


·婚后债务一方不知情要偿还吗
      婚后债务一方不知情要偿还吗在夫妻婚后,可能一方背着另一方对外有所欠债,而此时对于不知情的一方来讲,是否需要承担清偿义务呢?可能很多人都遇到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