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网络诈骗报警可以追回赃款吗

网络诈骗报警可以追回赃款吗?网络诈骗报警后有追回赃款的可能性,但赃款被嫌疑人挥霍一空的,公安机关不承担偿还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二、诈骗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三、诈骗案件开庭后多长时间能结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网络诈骗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就算是嫌疑人主动退赃了,也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的,至于能不能追回赃款,这里就没办法给出统一的参考依据了,因为赃款在犯罪嫌疑人手中,公安机关没有破案之前,也没办法对当事人采取什么强制措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写?
      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兹有本单位职工,性别,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类型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


·集资诈骗罪有单位犯罪吗
      有的。依据《刑法》的规定,诈骗罪的主体包括个人、单位或者其他的组织,例如集资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一、出租人可以随意解除租赁合同吗?
      一、出租人可以随意解除租赁合同吗?不可以,必须出现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时才能行使解除权,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什么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什么一、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欺诈发行股票......


·一、劳动合同法工伤认定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工伤认定的规定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


·玩忽职守罪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是怎么认定的?
      玩忽职守罪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是怎么认定的?玩忽职守罪直接损失包括侵犯财产权行为造成的财产灭失或毁损;也包括违约行为造成的财产利益的丧失或耗费;还......


·父母抚养子女到什么时候
      相关法律中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而在我国只要已满18周岁就意味着成年了,那么是不是代表父母只需要抚养子女到18周岁呢?究竟法律中......


·当事人轻伤没谅解一定批捕吗
      当事人轻伤没谅解一定批捕吗不一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办理收养公证后就合法了吗 一、办理收养公证后就合法了吗?
      办理收养公证后就合法了吗一、办理收养公证后就合法了吗?办理收养公证后不能证明合法的收养关系,只有进行了收养登记的才正式生效,才是合法的,否......


·侵害肖像权的后果都有哪些
      提到侵害肖像权的后果,其实也就是指侵害他人肖像权之后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当然这样的后果肯定是对行为人不利的。而具体确定后果的时候,一方面是要......


·民事法律援助的范围都有哪些具体的事件?
      民事法律援助的范围都有哪些具体的事件?法律援助是属于被告人因为种种原因没有人为其辩护,被告人无法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和法律保障。对案件的判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