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财产转移买保险后还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财产转移买保险后还属于共同财产吗?保险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第十二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二、避免对方转移财产的方法:1、婚前、婚后财产进行公证,财产公证是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的确定,公证了的财产,对方是没有可能在离婚前转移的。2、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同时,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私下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3、购置高档物品后登记造册、复写购物票据等,在生活中我们会购置一些高档物品,对高档物品要保存好上面提到的材料。4、家庭大宗财产拍照、列表,并有意识地寻找证人。这个可能会激化矛盾,如果需要做的,还是秘密进行比较好。5、留心对方存单的账号、在哪个银行存的钱,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的证据。同时,还可以从交水电费、手机费等收据上,了解对方有哪几个银行的账号,余额还有多少。6、了解对方账号,为以后避免出现财产转移做铺垫:在知道一方开户行和账号的前提下,申请法院查询,一般不会存在问题。夫妻离婚时,是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认定和处理的,我国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按照公平平等的原则进行处理,而对于一方的财产是不可以分割处理的,但保险也是属于共同财产的,所以还是应当由双方进行分割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我国离婚房子评估多少费用是多少?
      不管是离婚还是二手房买卖,都需要对相关房产进行价值评估,为后续的财产分割等做准备。而这就需要房屋评估程序来帮忙。那么,在我国离婚房子评估多少......


·破产清算评估办法以及评估范围是什么?
      破产清算评估办法以及评估范围是什么?企业选择破产清算是为了自救,国家为了保护更广大人民的利益,以及稳定市场的经济秩序。对企业的财产评估进行法......


·敲诈勒索罪能和解吗
      敲诈勒索罪能和解吗?一、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条件是什么1、行为人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2、行为人实施了以威胁或要挟的方法迫使被害人交付......


·刑事抗诉申请书无罪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刑事抗诉申请书无罪需要包含什么内容?刑事抗诉申请书无罪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第一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第二写出有异议的地方,也......


·婚姻法中的复婚需要什么条件
      男女符合哪些条件才能复婚根据《婚姻法》规定,当事人复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曾有夫妻关系并已按法定程序离婚。2、离婚后未再婚。3、自愿恢复夫妻关......


·夫妻俩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俩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养殖场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养殖场需要什么手续?不论是办理什么样的养殖场都是需要一定的手续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养殖场在最近几年是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


·遭遇到家庭暴力能起诉离婚吗
      遭遇到家庭暴力能起诉离婚吗婚姻关系中,常见的家庭暴力行为都是由男方向女方施加的,而女方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也就会选择离婚。那女方在遭遇到家庭......


·欠钱收到传票出庭后果是什么?
      欠钱收到传票出庭后果是什么?一、欠钱收到传票出庭后果是什么?欠钱收到传票出庭的,人民法院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二、欠债没钱还法院怎......


·员工私自兼职,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私自兼职,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一、员工私自兼职,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劳动者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下简称“兼职”),用人单位解......


·绑架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绑架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