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委托贴牌商标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

委托贴牌商标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委托贴牌商标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商标侵权处罚标准是什么?
  
  (1)责令停止侵权。
  
  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三、商标侵权损害赔偿标准怎么确定?
  
  1、确定赔偿数额的标准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关于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最好能够提供委托贴牌的其他详细材料,商标侵权认定是比较复杂的,如果本人无法收集商标侵权的确切证据,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拆迁补偿只能选择货币补偿吗?不同意货币补偿怎么办?
      一、拆迁补偿只能选择货币补偿吗?不同意货币补偿怎么办?  拆迁补偿方式由被拆迁人自行决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一、打个离婚官司几次能判?
      一、打个离婚官司几次能判?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


·同居共同债务怎么进行认定
      男女同居共同债务怎么进行认定?同居期间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负债,另一方是否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关键在于债权人能否举证证明负债一方的举债目的......


·看具体情况定。扣车是为了对车辆进行检验
      看具体情况定。扣车是为了对车辆进行检验,调查事故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拖欠货款的代理词怎么写?
      作为案件的被告还有原告都是有权利要求别人为自己代理诉讼的,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那么关于拖欠货款的代理词怎么写?一般诉讼代理人都是律师担任,所......


·自然债务的抗辩权是什么
      自然债务的抗辩权是什么债务存在于社会的各个方面,债务的发生依赖于双方之间的借款关系或者合同关系。基本上所有的债务都是具有抗辩权的,因此,自然......


·二手房交易中哪些情况需评估?
      二手房交易中哪些情况需评估?1、二手房价格明显过低时需要房地产评估。二手房交易价格的多少与所缴纳的税费是相关的,买卖双方当事人为了少缴税费往......


·现今双方同意离婚开庭会一次判离吗
      一,现今双方同意离婚开庭会一次判离吗会的,如果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法院会准予离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如下:第三十二条 男......


·如何查批捕情况一般多久可以通知家属
      如何查批捕情况一般多久可以通知家属?在网上不能查逮捕信息,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应当在24小时以内通知家人。《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逮......


·债权人能够提议对公司的强制清算吗
      可以。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未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包括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及违......


·一、劳动合同到期离职手续如何办理?
      一、劳动合同到期离职手续如何办理?合同期满离职需要办理的手续分为两种,办理的手续不一样:1.一种是单位不愿意续签;2.一种为劳动者不愿意续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