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房屋买卖合同和居间合同解除怎样写?

一、房屋买卖合同和居间合同解除怎样写?
  
  甲方:
  
  乙方: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通过丙方居间向乙方出售坐落于 之房屋,三方分别或共同签署了相关法律文件(文件名称及编号:),现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一经生效,甲乙丙三方此前分别或共同签署的所有关于上述房屋买卖、代理及相关协议(无论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均告解除。除本解约协议书所确定之责任外,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担其它任何责任。
  
  2、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2.1
  
  2.2
  
  2.3
  
  2.4
  
  3、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3.1
  
  3.2
  
  3.3
  
  3.4
  
  4、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4.1
  
  4.2
  
  4.3
  
  4.4
  
  5、因履行本解约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此相关的任何争议,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6、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此页无正文)
  
  甲方(章): 乙方(章):
  
  证件名称及编号: 证件名称及编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代理人: 代理人:
  
  丙方(章):
  
  住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本文件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二、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1、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2、卖方明示违约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房屋卖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即卖方明确表示将不交付房屋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3、先卖后抵押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未告知买方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4、一房二卖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5、隐瞒无证售房事实
  
  卖房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6、隐瞒房屋抵押的事实
  
  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7、隐瞒房屋已出卖或为拆迁安置房屋的事实
  
  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8、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
  
  因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9、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10、面积误差比超过3%
  
  卖方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汉有约定处理方式或约定的处理方式不明确的,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11、过分迟延交付房屋的
  
  卖方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12、过分迟延产权过户
  
  综合上面所说的,房屋买卖合同与居间合同都要解除的话,那么必须要三方都协商好,而且所解除的内容要按规定写一份协议书,不仅要把合同的内容写明清楚,而且自己要表达出来的意思也要注明;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到各自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北京回迁房小区可以买吗?
      一、北京回迁房小区可以买吗?北京回迁房能否购买主要在于该房产是否具有房产证,如果有房产证则可以购买,如果无法办理房产证则不可以购买。回迁房......


·宅基地使用证必须要办理吗?如何办理?
      一、宅基地使用证必须要办理吗  宅基地使用证必须要办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


·夫妻一方死后能否告对方重婚
      夫妻一方死后能否告对方重婚被害人的近亲属可以代为提起。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


·公司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如何进行破产清算?
      公司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如何进行破产清算?(一)债务清偿顺序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如下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


·办结婚证可以带小孩去吗?
      办结婚证可以带小孩去吗?可以。(一)登记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


·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一、属于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属于公司设立的条件包括发起人人数足够多、有公司的名称以及有公司的章程等等,具体需要满足......


·故意伤害死亡未成年有哪些赔偿
      故意伤害死亡未成年有哪些赔偿?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


·房产他项权证是什么用的?
      房产是重要的不动产,涉及到房产的证有房产证、土地证,不动产权属登记证,另外,有时候,还需要办理房产他项权证。那么,房产他项权证是干什么用的?这......


·三级贫困证明范文
      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是不争的事实,在我国部分地区仍然是相对贫困和落后的部分地区的年人均生产总值仍徘徊在贫困线以下,为了保障贫困户的生活,我国出......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具有什么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具有什么内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内容1、当事人条款合同应明确当事人条款合同应明确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工......


·在我国股权是什么意思?
      众所周知,在上市的企业中或者其他企业内部都存在股权制,那么股权是什么呢?其具备什么样的法律制度,这个问题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说明,下面我们就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