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2023年职业病认定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2023年职业病认定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职业病认定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1、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
  
  2、鉴定办事机构收到《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后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
  
  3、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
  
  4、协商鉴定缴费事宜;
  
  5、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职业病鉴定受理通知书》;
  
  6、抽取鉴定专家开鉴定会;
  
  7、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8、当事人领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职业病诊断由哪个部门负责?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职业病诊断机构设置规划,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具有相应的诊疗科目及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职业病诊断医师等相关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三)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场所和仪器、设备;
  
  (四)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第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申请开展职业病诊断,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一)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表;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副本的复印件;
  
  (三)与申请开展的职业病诊断项目相关的诊疗科目及相关资料;
  
  (四)与申请项目相适应的职业病诊断医师等相关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情况;
  
  (五)与申请项目相适应的场所和仪器、设备清单;
  
  (六)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有关资料;
  
  (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八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决定受理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组织专家组进行技术评审。专家组应当自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和提交技术评审报告,并对提交的技术评审报告负责。
  
  第九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技术评审报告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对批准的申请单位颁发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有效期为五年。
  
  第十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批准证书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批准机关申请延续。经原批准机关审核合格的,延续批准证书。
  
  如果是职业病的话,职业病属于工伤,用人单位要对职工承担法律责任的,很多职业病都是长期慢性病,如果是这样的话,职工可以提前退出工作岗位,但用人单位依然需要按月给职工发工资,一直到职工退休以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法中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是什么
      犯罪就以为着触碰到了法律,一旦触碰到了就法律就要被法律制裁,就是刑法,那么刑法中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是什么?只有了解到刑法才能更加认识法律,才......


·自首和立功有哪些不同2023
      自首和立功有哪些不同(一)共犯人在自首和立功上成立要件不同:1、共犯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本人同案的同案犯罪事实,成立自首;2、共犯人自动投案后,......


·拒执罪能缓刑吗?拒执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拒执罪主要指的是负有履行职责的当事人在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时,而拒不执行的违法行为。拒执罪是对这类人严厉的处罚。那么,一旦被判处拒执罪,拒执罪......


·遇到产品质量问题该怎么办
      遇到产品质量问题该怎么办我们在实际购买商品的时候,可能当事人对商品的质量没有发现什么问题,而购买回家开始使用之后,就有可能发现存在的一些质量......


·房屋抵押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房屋抵押贷款的流程是什么?1、借款人贷前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


·合同保全行使撤销权的条件
      合同保全行使撤销权的条件为了防止因为债务人的财产的不当减少而使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受到危害时就会设置合同保全以保护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当债务人不履......


·借款纠纷起诉流程
      生活中,我们不管多少都会遇到一些经济方面的困难,再遇到这些困难时我们不免需要向朋友亲戚,甚至是银行借钱,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这就......


·我想退股法人不同意怎么办
      股东是不得随便退股退出资的。可以采用以下方式:1,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2,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这时候,其他......


·交通事故起诉赔偿需要哪些资料交通事故的认定、处理
      交通事故起诉赔偿需要哪些资料交通事故的认定、处理、赔偿等等过程中发生了纠纷,双方无法就纠纷达成一致意见的时候,就可以拿着足够的证明材料去起诉......


·夫妻离婚无论是通过怎样的方式进行,此时都避免不了对夫妻共同财
      夫妻离婚无论是通过怎样的方式进行,此时都避免不了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当然要是夫妻本身结婚时间尚短,也不存在什么共同财产的话,那自然就不需要......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对于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收受他人的财物,帮助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在法律中有着明确的处理规定。那么在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时,应该如何报案?对于非国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