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生产销售假药的如何处罚?

生产销售假药的如何处罚?
  
  一、生产销售假药的如何处罚?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一)造成轻伤或者重伤的;
  
  (二)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
  
  (三)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
  
  (四)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2.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二)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三)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四)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
  
  3.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致人重度残疾的;
  
  (二)造成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造成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造成十人以上轻伤的;
  
  (五)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六)生产、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七)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八)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哪些属于假药
  
  我国药品管理法第4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假药”作为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的重要物证,对于其是否属于药品管理法第48条规定的关于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药品变质,药品被污染以及药品功能主治超出规定等问题,显然属于专门性问题,需要进行鉴定,并纳入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制度,严格依据鉴定有关规定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外地身份证丢了怎么挂失和补办身份证?
      在外地身份证丢了怎么挂失和补办身份证?在外地身份证丢了需要到当地的派出所来提出申请,然后进行挂失和提交材料进行补办。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居民......


·故意伤害轻伤二级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
      故意伤害轻伤二级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故意伤害轻伤二级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八条,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故意伤害(轻......


·构成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怎么判刑?
      构成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怎么判刑?构成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


·财产保全申请书
      担保人:××房地产公司地址:××市××区××街××号法定代表人:郑××职务:经理被担保人:××物业管理公司地址:××市××区××街......


·申请人死亡了怎么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确认方式
      劳动关系在工作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签订劳动协议合同之后如果后续工作中出现什么问题的话可以用劳动合同快速的确立双方存在的劳动关系,能够快速的维......


·虚开增值税的无罪辩护怎么做?
      一、虚开增值税的无罪辩护怎么做1、要特别熟悉案情:调取相关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或鉴定结论等有利的证据。2、无罪证据要充分......


·一、离婚保全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一、离婚保全财产的范围是什么?财产保全的范围是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一方的财产是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


·一、家庭财产分割协议见证人的要求是什么?
      一、家庭财产分割协议见证人的要求是什么?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非利害关系人;3、出于自愿;二、家庭财产分割协议的写作内容和方法1、......


·企业工厂面临拆迁,停产停业损失能主张赔偿吗?
      一、企业工厂面临拆迁,停产停业损失能主张赔偿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


·交通事故抚养费如何计算公式
      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事故的发生在近几年是发生的比较频繁的,在交通事故之中死亡的人不计其数,男女老少都有。国家和政府在交通事故方面应该......


·一、男方离婚诉讼范文的内容是什么?
      一、男方离婚诉讼范文的内容是什么?原告_______,男,年龄_______岁,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被告_______......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