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非法同居属于重婚吗,同居是否构成重婚

,同居现象在中国社会越来越普遍,这属于公民的自由,国家无权干涉,但是其中非法同居破坏了合法夫妻之间的感情,一直为社会舆论所谴责,而大众也容易将非法同居理解为重婚,那非法同居属于重婚吗?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非法同居属于重婚吗
  
  非法同居之所以容易与重婚混淆,是因为法律承认事实婚姻的存在。非法同居是否属于重婚,本质问题在于非法同居是事实婚姻吗?答案是否定的。
  
  所谓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姻具有以下特征:从主体上看,当事人双方都是没有配偶的男女;从内容上看,当事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并为群众所公认;从程序上看,当事人未进行结婚登记。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较容易混淆,两者是有区别的,主要表现在:
  
  1、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事实婚姻要求男女双方必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双方结合符合法定的婚姻实质要件,与结婚登记不同的是仅在于缺乏形式要件即未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无此要求。
  
  2、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一旦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具体处理时视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与合法登记缔结的婚姻同等对待。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同居期间男女双方的财产亦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同居关系依法应予以解除。
  
  3、两者的身份关系不同。事实婚姻,男女双方视同夫妻关系,所生子女视为婚生子女。同居的男女双方为非法的,双方不具有夫妻的身份关系,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
  
  4、两者的财产关系不同。事实婚姻,男女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所得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同居期间所得财产,除非有相反证据证明,否则,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
  
  5、两者享有法定继承的权利不同。事实婚姻成立的夫妻双方可依法定继承相互继承遗产。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不享有法定继承的权利。除非一方订立遗嘱将其遗产归同居的另一方所有。
  
  因此,非法同居不属于重婚,不会受到刑事处罚。
  
  二、因一方非法同居能申请离婚吗
  
  1、根据《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由此可见,因一方非法同居能申请离婚。
  
  2、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由此可见,因一方非法同居申请离婚的,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一并提起损害赔偿。
  
  行文至此,我们了解到非法同居不属于重婚,而且因一方非法同居不仅能申请离婚,而且可以一并申请损害赔偿。但对于非法同居的行为,实践中有可能转化为重婚,这就属于犯罪了,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


·违法占地有哪些表现形式
      违法占地有哪些表现形式一、违法占地有哪些表现形式违法占地是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中最常见的一种类型,是指行为人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区别是什么
      实际上生活当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所形成的关系,不一定都是劳动关系。比如说像临时工和单位的正式员工肯定就是两种不同的关系。在我国法律当中,目前将......


·城市户口的子女对于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现在,对于宅基地的概念人们越来越熟悉了,但是有关于农村宅基地的问题仍然有许多,其中,作为拥有城市户口的人,很想知道:城市户口的子女对于农村宅......


·离婚协议小孩抚养权怎么判?
      孩子是当今中国社会乃至全世界都关注在意的话题,提到孩子就会想到婚姻,婚姻对人们来说更是一个焦点的话题,很多人的婚姻并不美好,所以我们将常会看......


·怎样使全国法院被执行人撤销?
      怎样使全国法院被执行人撤销?中国现在倡导法制社会,许多不能解决的问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解决。那么就涉及被执行人的说法。被执行人是负有责任一......


·公司法人转账记录算证据吗?
      对于公司法人我们您都知道,是要承担公司的法律责任和财务责任的。对于公司员工的工资有的时候是会在公司法人那边进行转账的,我们您也都知道,对于公......


·夫妻买房定金合同只有一方签字的有效性有多大
      夫妻买房定金合同只有一方签字的有效性有多大1、夫妻一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完全有效的。因为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2、《民法典》(20......


·商品房销售的类型有哪些
      商品房销售的类型有哪些一、商品房销售的类型有哪些目前,商品房销售分现房销售和期房销售(即预售)两种。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


·中国对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一、中国对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会应当履行什么义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会,依据劳动合同法,单位工会应当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通知工会,工会要求提出意见,工会应当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