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费如何收取?

房屋产权转移是现在较为普遍的一个现象,如果有人移民要出售一套房子,这时您向他购买这套房子就要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的手续,那么,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费具体是怎么算的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费如何收取
  
  (1)新建商品房
  
  住宅房:开发商承担房屋转让手续费3.00元/平方米,房产测绘费2.00元/平方米。
  
  买方承担房屋所有权登记费80.00元/套,契税按购房总价款×2%缴纳。
  
  非住宅房:开发商承担房屋转让手续费5.00元/平方米,房产测绘费3.00元/平方米。
  
  买方承担房屋转让手续费5.00元/平方米,契税按购房总价款×4%缴纳。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按宗定额收取。 非住宅房所有权登记费,按宗定额收取。
  
  建筑面积(平方米) 收费标准(元/宗)
  
  100以下 200
  
  100-500(含500) 400
  
  500-1000 600
  
  1000-2000 1000
  
  2000-5000 1500
  
  5000-10000 2000
  
  10000-20000 4000
  
  20000以上 10000
  
  (2)私房或公房交易(二手房)
  
  住宅房:卖方承担房屋转让手续费3.00元/平方米(有协商支付的除外)。
  
  买方承担房屋转让手续费3.00元/平方米,房屋所有权登记费80.00元/套,起诉按购房总价(市场价)×2%缴纳,房产测绘费按规定收取。
  
  房产测绘费收取标准,均按建筑面积 元/平方米收取。
  
  (3)经济适用房住房交易
  
  住宅房:卖方承担房屋转让手续费1.50元/平方米(由协商支付的除外)。
  
  买方承担房屋转让手续费1.50元/平方米,契税按购房总价款(市场价)×2%缴纳。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40.00元/套,房产测绘费按规定收取。
  
  二、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根据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1)买卖;
  
  (2)互换;
  
  (3)赠与;
  
  (4)继承、受遗赠;
  
  (5)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6)以房屋出资入股;
  
  (7)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进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时所需缴纳的费用,不同的房屋有不同的收费标准,有需要的朋友可以从上文中进行参考,具体的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费需向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咨询,也可咨询我们网站房屋所在地的律师。以上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对方欠钱不还可以报警么?
      欠钱不还可以报警么?数额巨大的,可以报警;金额小的属于民事纠纷,通过民事仲裁或诉讼解决。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


·农村买房合同什么情况下无效
      目前,我国的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买卖农村房屋,只是在实践中,常常会出现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对于这一现象,必须要引起购房者的高度重视。那......


·原告律师出庭前准备材料有哪些
      一、原告律师出庭前准备材料有哪些需要准备起诉状;与起诉状对应的证据材料;代理词。1、把握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差异。用侦查思维、逻辑推理而来的事实......


·走私肉会有什么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


·遗赠扶养协议有哪些生效要件
      遗赠扶养协议有哪些生效要件遗赠扶养协议须采用书面的形式,是双方的民事行为且须由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有偿的行为,双方......


·车辆被盗后发生交通事故车主需要承担责任吗?
      车辆被盗后发生交通事故车主需要承担责任吗?不用承担责任,完全由驾驶该车辆的人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


·上班两天受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两天受伤算不算工伤?一、上班两天受伤算不算工伤?上班两天受伤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


·当你的爱车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了损伤,进行车损减值鉴定能对你的损
      当你的爱车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了损伤,进行车损减值鉴定能对你的损失作出权威的认定。那么现实中,这个交通事故车损减值鉴定怎么进行呢?在车损减值鉴定......


·签订委托合同注意事项都?
      签订委托合同注意事项都有哪些一、签订委托合同注意事项都有哪些(一)不能把委托合同与代理相混淆,否则不利于保障委托人的利益。因为委托与代理并......


·一、交通事故头皮裂伤什么时候可以做伤残鉴定?
      一、交通事故头皮裂伤什么时候可以做伤残鉴定?交通事故头皮裂伤一般都是在治疗终结后才能做伤残鉴定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


·酒驾不予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一、酒驾不予批捕的条件是什么1、公安机关未掌握相对充足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2、公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没有社会危害性,继续留在社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