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财产由谁监管?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财产由谁监管?父母离婚后孩子的财产由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监管,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财产监管主要是通过:(1)离婚时,明确家庭财产的种类、性质和范围,父母分割财产的行为,不能侵犯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权利,即父母不能协议处分依法归未成年子女所有的财产,否则应承担返还或者赔偿的民事责任。(2)离婚时,对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应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更有利于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教育,应对抚养子女一方予以倾斜和照顾,并且对于有些共有财产以赠与的方式确定其权利归未成年子女享有或者所有。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只是在共同生活期间有权使用。(3)抚养子女的父方或者母方必须严格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保护管理归未成年人所有的财产,维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权利,防止任何人侵犯,抚养子女一方非因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不得对未成年子女所有的财产实施处分行为。二、父母离婚,孩子名下的财产父母有权分配吗(一)父母离婚,孩子名下的财产父母有权分配吗父母离婚,孩子名下财产父母无权分配。不管孩子是否成年,孩子名下的财产只能归孩子所有,除非有证据证明是父母的婚后共有财产。夫妻离婚,只能分割夫妻婚后的共有财产。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理论上并不复杂,其关键在于对夫妻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的认定。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特殊情况有约定的,若夫妻间有关于财产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的,则应依照协议分割。(二)父母离婚时可以分割的财产《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父母离婚后一般是只能由男方或者是女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若是离婚时孩子并不具有完全民事能力,且孩子名下有财产,那么大部分情形下是由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来监管孩子的财产,但若是协商一致,也可以由有孩子探视权的一方监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租售同权首先在广州市开始实行,此政策给广大市民特别是外来务工
      租售同权首先在广州市开始实行,此政策给广大市民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和有子女的外来者提供了不少便利。他们无需购房即可让子女于居住地区就近入学,在......


·私募基金合同审核要点有哪些
      私募基金合同审核要点有哪些近年来,私募基金由于其高回报和灵活性等优点发展得如火如荼。其实,我们知道作为与私募基金相对的公募基金,二者是存在着......


·一、玩手机导致的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一、玩手机导致的交通事故怎么处罚?玩手机导致的交通事故的处罚扣除分数并且进行行政罚款。开车玩手机属于违法行为。开车玩手机已经违法,会进行相应的......


·两周岁的孩子抚养权能变更吗?
      两周岁的孩子抚养权能变更吗?一、两周岁的孩子抚养权能变更吗?两周岁的孩子抚养权能变更,只要符合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条件,即可进行变更。夫妻离婚......


·涉外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
      涉外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1、劳动仲裁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申请书除应写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及用人单位......


·驾驶员在高速匝道掉头会在哪处理
      驾驶员在高速匝道掉头会在哪处理一、驾驶员在高速匝道掉头会在哪处理?高速匝道掉头一般都是在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道......


·法律规定如何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如今已经成为生活中的必需品了,很少有不用信用卡的。但是基于信用卡的犯罪亦是不少,其中最为常见的就是信用卡诈骗罪,不过现实中并不能认为所......


·遇到了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
      遇到了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一、遇到了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当事人遇到欠钱不还时可以考虑请求支付令或者起诉两种方法。请求支付令是最方便有效的处......


·离婚后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离婚后的子女有继承权吗当然有继承权。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不会影响儿女的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


·酒泉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近年来司法鉴定行业发展很快,很多城市都有一些司法鉴定机构。甘肃酒泉市民在处理交通事故纠纷中,为了确定伤者的伤残情况,可以向司法鉴定结果提出伤......


·江苏省社区服刑人员减刑条件是什么?
      我国刑法规定,自身情况和量刑相结合达到特定条件的犯罪分子可判定为缓刑,执行缓刑的人可被称为社区服刑人员。他们必须遵守法规、服从管理,仅享有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