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借条丢了给写个收条行吗?

借条丢了给写个收条行吗?借条丢了可以由双方协商进行认定,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是合法有效的,另外,所书写的相关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二、书写借条时的注意事项对于法律方面的问题,从来都是防范第一,补救第二。除了写借条要注意写明借款人,借款的日期,还款的日期,借款人签字,借款的数额,借款的原因等,大写数字,千万不要有差错,另外还需要注意以下五点:1、最好附带在借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2、借款人签名的时候,出借人必须亲眼看其签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3、借条的书写人必须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则借款人会以内容非其原文抗辩。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避免出现“甲向乙借钱”这样模糊不清的语言,因为,很容易分不清谁是出借人,谁的借款人。5、名称要写为借条,而不是欠条,一字之差,它们的法律含义则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借条有效期为20年,欠条为2年。对于借条的具体格式和内容,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进行规定,因为不同的借款事由,以及相关约定的标准不同,那么所认定的借条事项也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非法集资被骗怎么报案呢
      就我们目前所知,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是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合法形式,经过政府同意后才能够进行的。但是,现在社会上的非法集资现象很多,很多民众也......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不满意,如何维权?
      一、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不满意,如何维权?  1、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可以直接在网上按照一定的要求填写并提交申请,政府信......


·子公司能和分公司签合同吗?
      子公司能和分公司签合同吗?分公司与子公司能签署合同,这个合同不能对外,可以处理两个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


·劳动法规定的丧假是几天?
      意外总是不经意的围绕在我们身边,可是一旦意外发生我们也要知道它可以关乎到我们和家庭自身的利益,在家人突发情况时,我们一定要知道劳动法规定的丧......


·在我国规定的打架犯不犯法
      犯法这是一件比较性质严重的事情,有些事物我们能够说其不符合国家规定,但是不能轻易的给别人扣上犯法的这种帽子。例如在生活中有些相处的特别好的朋......


·一、嘉善买房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一、嘉善买房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自2017年3月14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暂停向在嘉善县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县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自2017年3月......


·取保退侦的次数是怎么规定的
      一、取保退侦的次数是怎么规定的?退侦的次数是2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68条和第269条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


·司法鉴定申请主体包括哪些?
      目前各地都有从事司法鉴定的机构,鉴定的范围也比较广,包括文书鉴定、伤残鉴定等。司法鉴定在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中用的比较普遍,那么,司法鉴定申请......


·一、 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怎么认定?
      一、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怎么认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一款第2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


·犯重婚罪需要坐牢的吗?
      一、重婚罪需要坐牢的吗?1、刑事处罚: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除判缓刑外,都会坐牢的。2、民事处罚:基于事实上的重婚、变相纳......


·专利权主体包括哪些2023
      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设计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具有相对独立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