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醉驾被拘役三个月要交罚款吗?

一、醉驾被拘役三个月要交罚款吗?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并处罚金。最高判处6个月拘役。危险驾驶罪适用罚金刑的底限为一千元,高限则没有限制性规定,即可以由法院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酌情予以自由裁量。罚金是生效判决的义务和责任,当然应该在判决生效后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缴纳。但是实践中,为了体现认罪认罚的态度争取从轻处罚,可以在开庭审理完毕后判决之前跟法官协商预缴纳罚金。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二、罚金的缴纳方式有哪些?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关于这里的指定的期限,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限期分期缴纳使罚金缴纳时间有一定伸缩余地,在金额支付上可化整为零,有利于罚金刑的执行。3、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4、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综上所述,车主醉酒驾驶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触犯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规定,法院除了对醉驾当事人判刑外,还会额外判处一笔罚金,在法院做出判决书后,规定期限内缴纳完毕,否则会产生滞纳金。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继承人可以单独行使著作权吗?
      继承人可以单独行使著作权吗?一、继承人可以单独行使著作权吗?继承人并不一定可以单独行使著作权,若是著作权人本人都不能单独行使的著作权,继承......


·常见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有几种
      常见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有几种在商品房买卖的过程中,作为购房者应当足够的小心注意,这样才能减少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可能性,而现实中买卖商品房也是很......


·夫妻要离婚怎么上诉走流程
      夫妻要离婚怎么上诉走流程一、夫妻要离婚怎么上诉走流程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离婚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一)立......


·怎样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怎样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任何一家公司里,员工和老板之间都有着契约关系。如果员工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您应该怎样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呢?如果您......


·按照法律规定什么是婚前财产?
      按照法律规定什么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


·司法强拆是个什么鬼?
      司法强拆是个什么鬼?一、司法强拆的法律依据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


·交通事故伤残在哪鉴定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机构必须选
      交通事故伤残在哪鉴定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机构必须选择有资质的机构。受害人方可以自行选择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不过,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


·工地受伤后老板不赔如何做?
      第一,我们需要先弄清楚用工性质,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两者的赔偿程序和数额是有差别的。如果是雇佣关系,协商不成,直接起诉。赔偿项目有:可以......


·双方房屋买卖协议是怎样的
      双方房屋买卖协议是怎样的双方房屋买卖协议需要包括甲乙双方的具体信息,并对所出卖的房屋信息达成一致的协议。二手房买卖流程是指房屋所有权人通过......


·劳动合同法基本工资有何不同
      在生活中,我们您都参加过很多工作,不论是当代很多大学生都会选择的白领还是许多人会选择的工地上的体力活或者其他的工作,我们都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


·施工现场高空坠物受伤找谁赔偿?
      高空坠物作为一种极其危险的突发意外情况,对于受侵害者是非常受影响的事件。对普通路上的行人来讲,做到高空坠物的影响相对较小,但是对于需要在施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