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借条不用真实姓名怎么办?

借条不用真实姓名怎么办?
  
  一、借条不用真实姓名怎么办?
  
  借条上名字与身份证名字不同,人民法院法院可以依据转账凭据、身份证号,判决借条有效。
  
  民间借贷,当事人书写的借条是最直接、最关键的证据。但有时借条背后会隐藏的诸多“玄机”,令人防不胜防,经常会出现对借条存在争议的情形。为了让这种悲剧不再上演,以下3种情形如果出现在借条中,一定要引起警觉。
  
  1、借条中借贷一方的名字出现同音字
  
  在借条中,出现同音字也特别的常见。
  
  常见的有:“小”和“晓”、“兵”和“斌”、“杨”和“扬”等等,因为名字中的同音字导致民间借贷案无法顺利进行的案例也比比皆是。
  
  2、借条中借贷一方的名字为日常习惯称谓
  
  出借人与借款人可能关系密切,或是亲友关系,借款时很容易将日常习惯称谓(小名、外号、绰号等)写入借条。有的借条中有姓无名或者有名无姓,以为朋友圈子里大家都知道这个称呼就是此人,在书写借条时也没有很在意,但在法律上是无法明显区分的。
  
  因为姓名是一人区别于其他人的重要标志,姓名具有完整性,在书写借条时,有姓无名或有名无姓,都容易导致时间一长,因对方赖账而发生纠纷。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往往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使出借人花更多时间证明双方存在借贷纠纷。
  
  3、借条中借贷一方的名字为读音一致的方言
  
  中国地广人多,几乎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方言。
  
  在笔者所处的基层法院,是属于客家语言,很多音都不加区分,特别是在生活中比较常见的“黄”和“王”,在客家语言中都读“王”。
  
  在民间借贷中,也有出现过这类案例,出借人为黄某,借款人在书写借条时将“黄某”写为了“王某”,出借人当时也没有注意,在借款人迟迟没有还款的情况下,出借人持着这张借条将借款人诉至人民法院,由此引发了黄某是否是借贷当事人的争议。相比之前的两种名字错误,这种方言差异引发的名字错误,其举证和法律认定更加复杂。
  
  二、借条的借款人不是真实姓名可以起诉吗?
  
  对于借条的借款人不是真实姓名可以起诉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借条的借款人不是真实姓名可以,但是是否能胜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2、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追偿到期债务,而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如果无法确定被告人民将不予受理案件。
  
  3、如果能确定借款人的真实身份,可以。在陈述事实与理由时需要重点对借款人署名相关内容进行阐述。
  
  4、此外,如果债务人承认借款事实,能提高胜诉几率。为防止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阻碍将来生效判决的执行,可以依法申请诉讼保全。
  
  借条上如果不是真实姓名,借出钱的一方也不用惊慌。借出钱的一方在与收款的一方协商无果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根据借条内容,以及依据转账凭据、身份证号来判决借条是否有效。并且收款的人有躲避债务,不想偿还的嫌疑,涉嫌诈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何办理房屋继承的手续
      房屋继承,通俗的来说就是指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把自己的房屋和土地移交给另一位合法公民。其继承过程繁琐,所需要办理的证明材料又多。那么,如......


·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近几年在大量的修建国道、高铁、机场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虽然是为了国家的发展......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怎样办理的
      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怎样办理的验收会议上,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察等各方的工程档案资料摆好备查,并设置验收人员登记表,做好登记手......


·与他人通奸是否构成重婚罪
      一、与他人通奸是否构成重婚罪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


·什么是清算组 如何成立公司清算组
      什么是清算组如何成立公司清算组一、什么是清算组?清算组:即清算机构,是企业经营终止后执行清算事务并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权务机构,它负责企业清算......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保险怎么赔?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保险怎么赔?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


·行政撤职是什么?
      行政撤职是什么?行政撤职后保留行政级别吗?一、行政撤职是什么?关于撤职,当然是撤销当前的职务。撤销一两个职务一般不会影响职务工资待遇,除非......


·集资诈骗未成怎么处理?
      一、集资诈骗未成怎么处理和认定?犯罪未遂定义:是指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对未遂犯,可以......


·一、交通事故找保险公司赔偿的期限吗?
      一、交通事故找保险公司赔偿的期限吗有限制,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


·新生儿病想遗弃将受到什么处罚?
      婴幼儿的出生健康近几年备受关注,孕妇在怀过程中如果服用了药物或者其他有害物质就会严重影响到胎儿的发育,因此在胎儿出生后会出现畸形等疾病,有时......


·信用卡临时额度不能分期,还不上怎么办?
      信用卡临时额度不能分期,还不上怎么办?信用卡临时额度不能分期还不上可以通过最低的还款额度来进行还款,或者是向亲戚朋友借款全额还款。不能分期也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