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原被告都有注册商标侵权怎么处理?

原被告都有注册商标侵权怎么处理?1、原被告都有注册商标侵权法院一般会同时判处双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金,《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根据这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商标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式:(1)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2)被侵权人因为侵权而受到的损失;(3)法定赔偿。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时,可以根据权利人选择的计算方法计算赔偿数额。”这就是说被侵权人可以自行选择是适用第一种计算方式还是第二种计算方式,如果这两种方式都无法计算,那么由法院直接适用第三种方式。二、商标侵权的处罚《商标法》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发现自己的商标权被他人侵犯之后,是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损害赔偿金的,在计算此类赔偿金之前,需要先确定侵权者的违法所得,也需要确定被侵权者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若是双方无法就赔偿的金额协商一致的,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怎样申请诉前停止侵害专利权
      怎样申请诉前停止侵害专利权一、怎样申请诉前停止侵害专利权申请诉前停止侵害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


·公司异地变更注册地址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公司异地变更注册地址需要的资料有哪些?一、公司异地变更注册地址需要的资料有哪些(一)公司变更住所提交的文件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


·吊销许可证要听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吊销许可证要听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一、吊销许可证要听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


·没离婚不能分割夫妻财产么
      没离婚不能分割夫妻财产么可以。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


·举报自杀的犯人算重大立功吗?
      一、举报自杀的犯人算重大立功吗?举报自杀的犯人的情况,显然是算作重大立功的。刑法规定的刑罚执行过程中的一项措施。是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


·童工是指几岁 公司可以使用童工吗
      说起童工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其实世界上很多规矩都有关于童工规定。但由于各个国家的国情不同,因此在具体的规定上面也就不一样。有的国家规定童工......


·一房多卖定性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房多卖定性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


·我国法律规定侵权是什么意思?
      一、我国法律规定侵权是什么意思?侵权是一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因此侵权行为也可以称为一种侵害行为。侵权行为的分类:(1)按构成要件分一般侵......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辩护功能主要有哪些
      一、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辩护功能主要有哪些?1、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2、辩护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有......


·公司债券包括哪些类别?
      公司债券包括哪些类别?近年来,随着银行存款利率的不断下降,老百姓关注理财的视野不断扩大,对各式理财渠道都十分关注,其中就有对于债券的关注。债......


·私募基金募集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募集管理办法是怎样的私募基金募集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的募集行为,促进私募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