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欠钱不还没钱怎么办

公司欠钱不还没钱怎么办公司欠钱不还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一)协商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二)请求支付令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是有一定条件的:1.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三)起诉如果支付令发出后,对方有异议,那就只能选择起诉了。公司欠钱不还的诉讼适用我国民事第一审普通程序。二、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怎么办?(一)通常,单位欠工资,有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客观原因是单位一时资金周转困难甚至经营不善导致不能按时发工资,这种情况要体谅单位,但是也不是无限度地体谅,单位要确保员工工资为首位考虑要素,确实是无法继续经营,要考虑如何妥善安置。(二)如果是主观原因欠工资,如习惯性拖欠或者恶意拖欠,把员工的工资作为一直要挟,或者长期挪用工资用于其他用途,则员工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包括试用期员工)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1、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公司不管是拖欠职员的工资,还是欠了其他法人组织的钱,都是需要按期还款的。若是到了还款的期限,公司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暂时没有还款能力的,需要向债权人说明理由,对于无故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可能会被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销售类五险一金怎么交?
      一、销售类五险一金怎么交?五险一金的缴纳基数是按照员工上一年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的,按照我们国家社会保险的规定,职工工资,是职工合法收入的总和,......


·离婚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
      夫妻离婚的时候若无法就离婚事项协商一致的话,则就容易产生离婚纠纷。这种情况下要想离婚,就只能向法院起诉。此时需要先确定好起诉的法院,以免案件......


·发生寻衅滋事罪什么时候开始逮捕?
      一、发生寻衅滋事罪什么时候开始逮捕?发生寻衅滋事罪一般在拘留14天内就可以批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


·死缓与缓刑的区别在哪些地方
      死缓也就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而缓刑则往往是在法官量刑处罚的时候同时做出的。可以说从字面上来看,死缓与缓刑很相似,但实际上却存在不同之处。那到......


·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缺席审判
      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缺席审判一、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缺席审判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


·消防工程质量标准是怎样的
      消防工程质量标准是怎样的?我们知道,现实生活中,消防安全是一个对于小区居民来说非常重要的安全问题,在房屋建设中,消防工程也是必不可少的。因......


·公司法人代表必须用个人印章吗?
      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各种协议文件,文件的结尾处都有关于法人盖章或者签字的空白处。作为一个公司的法人,只要是他签署的文件跟公司有关系,那么这份文件......


·5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
      5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


·欠钱法院判了还不还钱怎么办?
      欠钱法院判了还不还钱怎么办?法院判了欠钱不还申请强制执行。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


·侵犯肖像权判多久,要赔钱吗?
      在网络快速发展和利益驱动下,有些人会利用名人照片从事商业宣传活动,以此提高销售利润,但却不知这其实已经构成了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或许很多人......


·非法集资1000万量刑是怎样的?
      非法集资的危害极大,不仅严重损害了老百姓的个人财产安全,而且对国家社会金融秩序的稳定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非法集资是一个总体行为表现,其具体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