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容留他人吸毒批捕一般判多长时间?

一、容留他人吸毒批捕一般判多长时间?
  
  容留他人吸毒批捕后可能的量刑由《刑法》规定,具体的处罚为:
  
  1、《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容留他人吸毒的最高判刑是三年并处罚金,根据具体的情节不同,也可能被判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从重处罚也是在这个幅度内从重,不会超过三年。
  
  2、容留他人吸食注射尚不构成犯罪的情况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2)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3)吸食、注射毒品的;
  
  (4)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任何人在发现他人存在吸毒现象时,需要及时的向当地的公安机关举报。若是发现此种行为存在之后,不仅不举报,反而向其提供毒品,那么此时提供毒品者就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嫌疑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无牌肇事逃逸该怎么判?
      无牌驾驶本身就是违反交通道路安全法的,在此基础上,肇事逃逸罪加一等,法院的判决肯定会很重。根据相关的法律,无牌驾驶并且肇事的情况下,一般要判......


·刑事案件如何计算办案期限?有哪些规定?
      刑事案件如何计算办案期限?有哪些规定?一、刑事案件立案后决定逮捕的期限1、拘传(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2、案情特别重大、复杂......


·拘留转到看守所后能探视吗
      拘留转到看守所后能探视吗治安行政、司法拘留,根据《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家属可以探视。刑事拘留,家属不能探视,但是,如果有重要的民事行为,经......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有哪些相关的内容?对于诉讼事件来说,了解诉讼时效是最基本的一件事,只有了解了相关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才能在有效期间内提出......


·一、醉驾初犯要坐牢吗?
      一、醉驾初犯要坐牢吗?是否会坐牢,是根据已经造成了的社会危害来加以确定的。二、酒驾的危害:1、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痹作用,行动笨拙,反应......


·离婚后未按合同履行被起诉的后果是什么?
      离婚后未按合同履行被起诉的后果是什么?离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离婚协议书本身不具备法......


·结婚三个月离婚聘金怎么办 一、结婚三个月离婚聘金怎么办?
      结婚三个月离婚聘金怎么办一、结婚三个月离婚聘金怎么办?结婚三个月离婚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要求退回聘礼,请求退回聘礼的条件是:(一)双方未办理......


·法院判决不准起诉婚姻无效的原因是什么?
      法院判决不准起诉婚姻无效的原因是什么?不准起诉婚姻无效就是属于没有在无效婚姻的范围之内。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自首减轻处罚的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自首减轻处罚的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自首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减轻处罚,《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


·商标到期马上就可以抢注吗
      商标到期马上就可以抢注吗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


·工程质量问题责任划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工程修建的整个过程从表面上来看是有些错综复杂的,有的时候是需要主要的责任人,将其中的很多环节仔细的进行疏通,然后在刚开始的时候就要针对各个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