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有那几项

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有那几项(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地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助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需要注意的是,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此外,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计算费用的人数也是不得超过2人。二、影响赔偿数额的因素有哪些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医疗事故可通过三条途径解决:双方自行协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的关键在于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医疗事件先由医院所在辖区的区县医学会进行首次鉴定;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市医学会负责组织鉴定;如果对再次鉴定结论仍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最终裁定。属医疗事故鉴定费由医院承担,非医疗事故鉴定费由患方承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未成年人飙车会构成犯罪吗?
      要知道未成年人飙车是否犯罪的问题,要从两个方面入手,第一是飙车行为是够构成危险驾驶罪。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飙车”:1、行为人......


·工程决算需要哪些资料?
      工程决算需要哪些资料?一、工程决算需要哪些资料工程决算是指由建设单位编制的反映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其内容应包括从项目策划到竣......


·盗伐林木罪中的林木有哪些
      盗伐林木罪中的林木有哪些林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的森林及其他林木,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不属于《森林法......


·疫情期间实习期被辞退合法吗?
      疫情期间实习期被辞退合法吗?疫情期间实习期被辞退要看辞退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因为疫情相关问题而非劳动者本身问题,是可以请求继续履行劳务合同的,......


·公司要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吗?
      公司要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吗?一、公司要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吗?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突飞猛进,通过网络对别人财物或私有物实施盗窃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突飞猛进,通过网络对别人财物或私有物实施盗窃的行为也相继出现。为规范公众对网络的使用,网络盗窃罪刑罚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条例,那......


·一、没有儿子老了以后财产怎么分配?
      一、没有儿子老了以后财产怎么分配?没有儿子去世之后的财产分配是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遗产的分割应按遗嘱的内容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律规......


·担保方式抵押方式有哪些?
      担保方式抵押方式有哪些?一、担保方式抵押方式1、担保方式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


·成立期货私募基金的条件有哪些
      成立期货私募基金的条件有哪些成立期货私募基金的条件1、科学合理的产品设计根据目前监管层的要求,期货公司是不允许做出保本和保盈利承诺的,......


·刑讯逼供罪追诉期有多久?
      刑讯逼供罪追诉期有多久?一、刑讯逼供罪追诉期有多久?刑讯逼供罪追诉期为五年。但其中还存在不受追诉期限制的情形。《刑法》规定的追诉期原则:......


·离婚债务处理新规定有哪些
      离婚债务处理新规定有哪些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