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对方是精神病怎么办?

离婚对方是精神病怎么办?
  
  一、离婚对方是精神病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精神病依然是登记离婚,或者是去法院来诉讼离婚。
  
  1、《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因此,夫妻一方作为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登记的。所以依据申请离婚的夫妻目前情况,只有通过民事诉讼方式来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
  
  2、具体在民事诉讼中会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个是诉讼程序问题,第二个是诉讼的实体问题。
  
  法院在进行实体审理前,必须解决好诉讼的程序问题,程序是否合法将决定判决的效力问题。涉及到精神病人的离婚诉讼,一方面离婚诉讼属于具有身份性质的诉讼,离婚与否必须要求当事人亲自来决定;另一方面精神病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对其提起的离婚诉讼中,其所作出的意思表达和民事行为,不能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与一般的离婚诉讼案件相比,对精神病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不仅实体问题审理显得复杂、程序问题也显得更为重要。
  
  3、对精神病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主要包括以下的法律程序:
  
  (1)法院应首先确定配偶是否为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2)如果是,法院应为该配偶指定诉讼的代理人。
  
  (3)安排该配偶的生活、医疗、监护问题。
  
  (4)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实体判决是否准许这对夫妻离婚。
  
  二、精神病人离婚时的权利规定是什么?
  
  精神病人作为弱势群体,缺乏相应的劳动及生活自理能力,其在离婚之后自身的生活保障等问题需认真考虑,那么,精神病人在离婚时都享有哪些权利呢?
  
  损害赔偿请求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精神病人的配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上述四种行为之一,那么精神病人作为无过错方可以在起诉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
  
  结婚的时候双方当事人是需要对自己的行为有一定的控制能力,也就是结婚的时候需要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同样的离婚,其中一方有精神病的话,可以通过法院进行起诉,然后由法院判决双方是否能够离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撤销仲裁裁决后争议另行仲裁吗?
      撤销仲裁裁决后争议另行仲裁吗?是会进行另行仲裁的;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后,仲裁协议是对整个合同关涉的争议失效,还是只对仲裁过的合同争议失效问......


·信用审核未通过会有哪些原因?
      信用审核未通过会有哪些原因?在如今这个经济发达的网络时代,如果我们想买一件东西但是又没有足够的钱怎么办,其实在如今,各银行为了获取利润,向......


·司法鉴定里会做假吗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的应用也变得十分广泛。人们在平时的生活中可能会遇到一些纠纷需要诉讼,有时在诉讼中可能会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其结果是......


·为了城市建设,或者是公共利益的需要,开发商经过当地这些政府的
      为了城市建设,或者是公共利益的需要,开发商经过当地这些政府的同意之后,可以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征收后,开发商会修建新的房屋,......


·继承权的放弃能否附条件
      继承权的放弃能否附条件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而附条件放弃继承权的,要看所附的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才能确定是否有效......


·公司法吸收合并2023有怎样的程序
      公司法吸收合并有怎样的程序公司的吸收合并是公司发展的一种方式,也是优化组合的一种方式,通过吸收合并使得被合并的公司资源能够得到更好地利用,......


·城市怎么办土地使用证?
      城市怎么办土地使用证?城市的土地和农村的土地不同,城市中属于我们的大多数人的都是建筑面积,就是我们的房子。那么城市可以申请土地使用吗?不是......


·女人离婚后户口迁出到哪里
      女人离婚后户口迁出到哪里女方户口可以单列,也可以继续留在原来的地方,也可以迁出。离婚后的户口可以分为两方面:一是可以回迁户口,二是分户。离婚......


·一般对于传销罪怎么判刑?
      一、一般对于传销罪怎么判刑?传销如果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修正案七》要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理:组织、领导实施传销行为的组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


·借条欠条收条领条的区别是什么?
      借条欠条收条领条的区别是什么一、借条欠条收条领条的区别是什么?1、借条欠条收条领条的法律性质不同。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收......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维权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维权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维权方式是: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劳动纠纷只能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直接起诉法院不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