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对方是精神病怎么办?

离婚对方是精神病怎么办?
  
  一、离婚对方是精神病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精神病依然是登记离婚,或者是去法院来诉讼离婚。
  
  1、《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因此,夫妻一方作为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登记的。所以依据申请离婚的夫妻目前情况,只有通过民事诉讼方式来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
  
  2、具体在民事诉讼中会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个是诉讼程序问题,第二个是诉讼的实体问题。
  
  法院在进行实体审理前,必须解决好诉讼的程序问题,程序是否合法将决定判决的效力问题。涉及到精神病人的离婚诉讼,一方面离婚诉讼属于具有身份性质的诉讼,离婚与否必须要求当事人亲自来决定;另一方面精神病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对其提起的离婚诉讼中,其所作出的意思表达和民事行为,不能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与一般的离婚诉讼案件相比,对精神病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不仅实体问题审理显得复杂、程序问题也显得更为重要。
  
  3、对精神病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主要包括以下的法律程序:
  
  (1)法院应首先确定配偶是否为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2)如果是,法院应为该配偶指定诉讼的代理人。
  
  (3)安排该配偶的生活、医疗、监护问题。
  
  (4)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实体判决是否准许这对夫妻离婚。
  
  二、精神病人离婚时的权利规定是什么?
  
  精神病人作为弱势群体,缺乏相应的劳动及生活自理能力,其在离婚之后自身的生活保障等问题需认真考虑,那么,精神病人在离婚时都享有哪些权利呢?
  
  损害赔偿请求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精神病人的配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上述四种行为之一,那么精神病人作为无过错方可以在起诉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
  
  结婚的时候双方当事人是需要对自己的行为有一定的控制能力,也就是结婚的时候需要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同样的离婚,其中一方有精神病的话,可以通过法院进行起诉,然后由法院判决双方是否能够离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诉民诉中的移送管辖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刑诉民诉中的移送管辖适用条件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法立案人身份有哪些形式?
      民事诉讼法立案人身份有哪些形式?一、立案的身份证件1、原告为公民,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原告为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交企业营业......


·什么是租售同权租售同权
      什么是租售同权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城镇土地开发和商品房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房字第 号  借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电  话:  贷款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电  话:  甲......


·找中介买卖房屋是现在很多人的首选,毕竟此时可以省却自己很多的
      找中介买卖房屋是现在很多人的首选,毕竟此时可以省却自己很多的麻烦,另一方面由中介居间担保,其实也是对自身有利的。但中介并不会免费提供服务,而......


·私人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
      私人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如果我们大多数的公民都能够在生活当中懂得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的话,那么相关的民事纠纷就会很大程度的减少。......


·具有法律房屋抵押借条怎么写?
      具有法律房屋抵押借条怎么写?具有法律房屋抵押借条需要格外注意的,就是要将将房屋抵押的事实写在借条当中,具体内容如下所述:借条借款人:姓名____......


·一、员工在单位工伤如何赔偿?
      一、员工在单位工伤如何赔偿?可以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及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员工可以获取法定工伤保险待遇,也就是单位和社会保险基金应当按照法定赔偿项......


·无论是对怎样的房屋进行租赁,对于当事人来讲,除了要知道其中的
      无论是对怎样的房屋进行租赁,对于当事人来讲,除了要知道其中的一些注意事项,以免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失外,同时还要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才行。那到底这......


·酒驾撞死人怎么判刑和赔偿
      酒驾撞死人怎么判刑和赔偿如果是酒驾撞死人的话,则一般会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而此时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不同,那么对肇事者的处罚也是不同的,此......


·合同期限内被辞退有补偿吗?
      合同期限内被辞退有补偿吗?一、合同期限内被辞退有补偿吗?有补偿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