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只要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一定要绝对遵守吗?

只要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一定要绝对遵守吗?
  
  ?一、只要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一定要绝对遵守吗?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或者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都属于无效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而在劳动合同中强行设置的霸王条款,基本上都属于无效条款。如果劳动者遭遇霸王条款,用人单位以此来约束劳动者,或者劳动者触犯霸王条款引发劳动争议,劳动者可拿起法律武器,依法主张劳动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无效,劳动者的合法主张将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二、合同期内“不得结婚、不得生育”的约定有效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的规定无效,《劳动法》第18条也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该约定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所以是无效的,对合同双方均没有约束力。
  
  三、单位与职工约定“业绩不好合同就终止”,该约定有效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必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劳动合同才可以终止,而不可以由双方自由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该约定无效。
  
  四、合同中约定"工伤自理"条款是否有效?
  
  发生工伤的由劳动者自己承担责任,用人单位概不负责;或者约定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内容。尽管在劳动合同订立时劳动者表示同意,但这种劳动合同条款由于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属于无效条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法欠条怎么写被逼写的欠条有效吗
      合法欠条怎么写被逼写的欠条有效吗一、合法欠条怎么写(一)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


·追索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追索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一、追索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


·转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怎样进行?
      计算机公司设计的软件需要到国家有关部门进行登记著作权手续,但是办理完软件登记手续后得到的著作权也是可以在双方的合意下进行交易的,而交易想要得......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还能回原单位上班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还能回原单位上班吗?可以的,如果原企业同意,而自己又愿意回原企业工作,可以回去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


·如何认定强奸罪中的暴力胁迫等手段
      如何认定强奸罪中的暴力胁迫等手段“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


·清明节厦门汽车票提前几天预售
      清明节厦门汽车票提前几天预售一、厦门清明汽车票提前几天预售目前厦门汽车票的预售时间在10天左右,所以要买清明节的汽车票可以提前5天左右买,这......


·债权人有权扣留债务人的财务吗
      债权人有权扣留债务人的财务吗一、债权人有权扣留债务人的财务吗双方债务纠纷需去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判决生效确认欠款后,拒不偿还的,才可申请......


·河北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河北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房屋征地补偿是指因为房屋所处的位置和再次开发土地的位置重合,导致需要将房屋拆迁所产生的补偿费用。各地都会有一定的差别,河......


·婚内不给生活费能起诉吗?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进步也越来越快,过去那样的完全性家庭妇女越来越少,女性开始追求自由平等的生活。但是,还是有很多女性因为各种原因,不......


·眼睛的司法鉴定标准有哪些?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但在工作中或是生活中,眼睛有遇到受伤的情况。在我们的眼睛受伤是由他因产生,这时就需要对眼睛进行司法的鉴定,向有关人员和机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