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河北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河北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房屋征地补偿是指因为房屋所处的位置和再次开发土地的位置重合,导致需要将房屋拆迁所产生的补偿费用。各地都会有一定的差别,河北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政策和以前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会有一定的差别。但是需要补偿的种类基本上还是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变化的。1、河北省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 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2、河北省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 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 (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 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3、河北省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4、河北省拆迁补助和奖励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 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如石家庄出具了《石家庄市市区被征收房屋公摊基准补助系数》。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具体标准,因 地各一,但该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5、河北省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按照河北省最新的征地补偿政策,河北农村征地补偿标准中主要需要补偿的方面还是一下几点:房屋本身价值、拆迁的补助和奖励、过渡费用、装修和家电方面的补偿。细化到每个地区的话可以按照当地的房价等因素调整每个补偿项的具体价格,但是大体的范围不能超过河北省制定的政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项目都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项目都有哪些新条例在废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同时,并未就相应的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作出规定,而是在该条例第95条第2款......


·法律规定未成年人能有房子吗
      法律规定未成年人能有房子吗一、未成年人能有房子吗可以的,未成年人有房产拥有权。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一般来讲,他们不能以自己......


·什么样的交通事故不能调解
      交通事故的结案方式中包括了以调解方式结案,当然此时肯定是在交警部门的主持下进行的调解。但实践中,也有一些事故是不允许进行调解的。那到底哪些交......


·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 合同无效有什么后果
      一般情况下,合同的内容都是当事人意愿的体现,所以,一旦合同无效,那么当事人的意愿也就落空了,这是十分不利的。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合同无效有......


·年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年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16周岁。《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


·行政诉讼有几种判决结果
      行政诉讼有几种判决结果一、行政诉讼有几种判决结果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判决结果有:1、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


·我国商标注册申请怎么实行
      商标作为一个商品的名片,对生产者以及经营者都有着特殊的意义。从商标的不同,消费者可以区分商品,也可以记住自己喜欢的商品,用用自己商标的同时,......


·录像遗嘱的法律规定的条件有哪些?
      录像遗嘱的法律规定的条件有哪些?一、录像遗嘱的法律规定的条件有哪些?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必须请两个以上......


·疫情期间造谣怎么投诉?
      疫情期间造谣怎么投诉?疫情期间造谣可以到当地的派出所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来进行投诉,也可以通过当地政府网站上发布的举报热线来进行,在新型冠状病毒疫......


·讨债时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吗
      讨债时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吗一、讨债时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吗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


·假想防卫成立什么罪名?
      假想防卫成立什么罪名?(1)行为人应当预见到没有不法侵害而没有预见,造成危害结果,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2)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了防卫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