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不可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条件有哪些?

?因任意撤销权依赠与人之意思表示,如无一定的条件限制,则赠与合同缺乏应有的约束力,对受赠人也是不公平的。故各国民法多为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设定一定的限制条件。可以说,此种撤销虽名为任意,但也不完全尽然。为了保护受赠人的利益,我国《合同法》第186条对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规定了一定的条件,主要是时间条件和范围条件。(1)时间条件:须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未移转登记。《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对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时间进行了规定,即只能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体而言,对于动产,需在交付之前撤销:对于不动产和需要登记的动产,需在登记之前撤销。若赠与标的物已为交付或登记,不得撤销;若标的物一部已交付或登记,则仅得就未交付或登记部分为撤销,已交付或登记部分不得撤销。对赠与物须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始得移转所有权者,如赠与人已为交付但未为登记或已为登记但未为实际交付赠与物时,赠与人可否任意撤销,在司法实务中存在分歧,我国合同法上对此的规定也不尽明确。作者认为,对于所有权变更须办理登记的标的物,一般以登记为其所有权变更之生效要件,而不以交付为所有权变更的生效要件。故对于此类所有权变更需办理登记的赠与物,若已为登记,不论其实际交付与否,均不得撤销;若已为交付而未为登记,则可以撤销。(2)范围条件:须非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合同法》第186条第2款对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范围进行了限制,即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对于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来说,赠与人不仅负有承诺赠与的法律义务,而且负有赈灾扶贫救困的道德义务。为了维护这类赠与法律关系的稳定,完成道德义务,本条款明确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在交付赠与财产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对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合同法》之所以规定不得撤销,一方面主要是考虑到赠与人若采取此种方式与受赠人订立赠与合同,经过公证人员的解释和说明,则应当已经考虑周详,如果再授予赠与人以任意撤销权,既有失合同的严肃性,也使受赠人处于明显不利的地位。另一方面,从公证的效力来说,具有债权内容的合同经过国家公证机关的公证,直接具有申请法院执行的效力。所以,这类合同不得撤销。这对于严肃国家公证机关的公证力,维护合同的严肃性,保证财产权利关系的相对稳定是必要的。《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不可以撤销赠与。所以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一定要充分考虑,避免将来后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哪些刑事案件可以提起自诉?
      哪些刑事案件可以提起自诉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此类案件,必须是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后,才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和开庭审判的案件,如果被害人......


·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


·取保候审可以买飞机票吗?
      取保候审可以买飞机票吗?一、取保候审可以买飞机票吗?取保候审可以买飞机票,依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


·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违约责任怎么写?
      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违约责任怎么写?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违约责任可以分成这样几个部分进行约定:1、第一部分:陈述守约义务。2、第二部分:违约赔偿。如协议......


·民法总则第四十六条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总则第四十六条的内容是什么?学习法律需要构建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比如刑法有刑法总则,民法也有民法总则。新的民法总则从201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


·一、失地农民的误工费领取需要什么证明?
      一、失地农民的误工费领取需要什么证明?农民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正常......


·自己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夫妻中不管是哪一方其实都是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即使此时起诉离婚的一方具有过错,也是不会剥夺他的权力。但在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需要带上相应......


·公民在婚前怎么立遗嘱才有效?
      公民在婚前怎么立遗嘱才有效?(1)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具有立遗嘱的资格。(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


·建筑工程挂靠管理办法做了哪些具体规定
      建筑工程挂靠管理办法做了哪些具体规定建筑工程挂靠管理办法是以法律文件的形式规定了建筑工程挂靠管理的相关程序和制度,有利于工程的顺利进行,也......


·网络诈骗3万判刑几年?
      网络诈骗3万判刑几年?随着信息化时代的来临,人们接收到越来越多的网络信息,这些信息真假难辨,大部分人都是对网络善加利用,少数人却动了歪心思,网......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法定条件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法定条件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法定条件根据我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法定条件有六种。《中华人民共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