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择重罪从重处罚怎么样处理的?

择重罪从重处罚怎么样处理的?
  
  一、择重罪从重处罚怎么样处理的?
  
  择重罪从重处罚的处理就是会选择最重的刑法来进行判决;择一重罪处罚,主要涉及到刑法理论中的想象竞合和牵连犯,想象竞合是一个行为触犯了数个罪名的情况,牵连犯是犯罪的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与目的行为或原因行为分别初犯不同罪名的情况。
  
  择一重罪处罚主要指的是选择较重的罪处罚,一方面根据刑罚种类去判断,在主刑中,死刑属于最严重的,拘役属于最轻的,处罚较重的刑种属于重罪;另一方面,看法定最高刑,哪个罪名的法定刑处罚更重或处罚时间最长,哪个罪名就是重罪。总之,刑罚更为严重的罪名属于重罪。
  
  二、择一重罪的情形有哪些?
  
  (1)采用破坏公共设施(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交通设施)的手段盗窃,以及采用毁坏财物的手段盗窃,同时触犯数罪的,择一重罪处断(想象竞合)。[对比:盗窃此财物,毁坏彼财物的,数罪并罚。盗窃财物之后毁坏所盗窃财物的,按盗窃罪定罪(毁坏系事后不可罚的行为)。]
  
  (2)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等,构成各罪;同时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或货值金额15万元以上),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法条竞合)(第149条)。
  
  (3)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它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想象竞合)。
  
  (4)绑架中当场抢劫被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想象竞合)。(对比:如两种性质不同的暴力可以区分开来,则数罪并罚)。
  
  (5)抢夺、窃取国有档案又构成它罪的(如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同时又构成其它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329条第3款)。
  
  (6)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数额较大)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重法与轻法的法条竞合[也有人认为是想象竞合])
  
  (7)因受贿而徇私枉法,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滥用执行判决裁定职权,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399条第3款)。
  
  (8)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他人共谋,利用其职务行为帮助他人实施其他犯罪行为,同时构成渎职犯罪和共谋实施的其他犯罪共犯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想象竞合)。
  
  (9)犯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120条之二第2款)。
  
  (10)为实现所教唆的犯罪,教唆者又传授犯罪方法的,择一重罪定罪处罚。
  
  (11)犯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160条之一第3款)。
  
  (12)犯使用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件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180条之一第2款)。
  
  (13)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287条之一第3款)。
  
  (14)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287条之二第3款)。
  
  (15)择一重罪从重处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虚假诉讼罪),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贪污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第307条之一第3款)。
  
  (16)择一重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有共谋)实施虚假民事诉讼,触犯虚假诉讼罪,同时触犯它罪(如民事枉法裁判罪,诈骗罪、职务侵占罪、贪污罪的共犯),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第307条之一第4款)
  
  综合上面所说的,从重处罚就是按最高的刑法来进行判决,在案件发生之后如果涉及到的罪名比较多,而且很难作最后的判定,那么一般就会择一重罪来进行处理,但前提在执行的时候也要有合法的条件,判决出来的结果才能算是公平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随着现在社会的发展
      随着现在社会的发展,大部分正规的工作都会伴随着有五险一金的契约合同,如果工作中员工出现伤亡事件的时候,按照正常的合同程序的话,公司或者企业要......


·产品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产品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2021.1.1生效)中的产品责任应采用何种归责原则,在立法过程中看法不一,大致有四种观点:一是无过......


·狭义附随义务是指的什么?
      狭义附随义务是指的什么?附随义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附随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狭义的附随义务是指合同......


·土地使用权争议法条具有怎样的特征
      土地使用权争议法条具有怎样的特征一、土地使用权争议法条具有怎样的特征土地使用权争议法条具有的特征有以下几点:1、争议主体的多样性2、争......


·管制由哪个机关执行?
      管制由哪个机关执行?管制的执行机关是由社区矫正机构,即司法局或司法所,不是社区,也不是公安机关。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对被......


·建筑工程为什么不能给个人承包
      建筑工程为什么不能给个人承包一、建筑工程为什么不能给个人承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的总承包单位承包下来的工程,总承包......


·公司法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我国保护公平、均等参与的市场环境,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关联交易作为一项重点打击对象,公司法对其规......


·林权抵押反担保是什么?
      林权抵押反担保是什么?一、什么是林权抵押反担保?林权抵押反担保是指被担保人或第三人将其合法取得的可用于抵押的林地使用权,抵押给保证人的一种......


·一、成都个体户买房条件有哪些?
      一、成都个体户买房条件有哪些?成都个体户买房条件主要是买房者的信用要好。买房子我们要注意下买房的条件,不少的城市对于买房都是有要求和条件的,达......


·加班之后补休了怎么算工资
      加班之后补休了怎么算工资?加班之后补休了按正常出勤天数算工资即可,不过,法定节日工作不允许调休。《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


·2023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