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续签劳动合同降薪不续签是否可以索要赔偿?

续签劳动合同降薪不续签是否可以索要赔偿?
  
  ?
  
  一、续签劳动合同降薪不续签是否可以索要赔偿?
  
  合同到期,公司降薪,可以不续签合同,公司会赔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均应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终止续签要注意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
  
  6、劳动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合意选择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欲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于劳动合同期满前的n日向劳动者发出《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提前天数由用人单位确定),劳动者应于收到该通知书的n日内(由用人单位确定)填写续签意见并交至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逾期未交者,视为拒绝续签劳动合同。
  
  其实就算公司真的经营困难了也不是能够成为一个合理降薪的正当借口的,以降低职工的工资要求续签劳动合同的这种做法是涉嫌违法的,公司等同无异于是逼迫着职工自己不续签,所以职工本人当然也有权利不和公司再继续合作了,而且因为这种不续签是由于公司单方面的降薪才导致的,索要赔偿也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何注册资本投资公司?
      如何注册资本投资公司?一、如何注册资本投资公司?第一步核准名称时间:1—3个工作日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


·检察院抗诉案件的辩护人有哪些?
      检察院抗诉案件的辩护人有哪些?检察院提出抗诉,下面案件可能进入二审程序,这个时候,嫌疑人可以找原来的辩护律师,刑事案件辩护人一般是律师,或者......


·致人重伤拿到谅解书能取保候审吗
      如果移交检察院后出谅解书也不一定可以取保候审,出具谅解书并不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能不能取保候审关键要看是不是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关于取......


·企业与个人无偿借款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企业与个人无偿借款合同的内容有哪些?一、企业与个人无偿借款合同的内容有哪些?企业与个人无偿借款合同甲方(贷方):身份证号码:乙方(借方)......


·判离就可以和子女一刀两断了吗?
      判离就可以和子女一刀两断了吗??离婚后,子女无论由谁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要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如出现原定抚......


·检察院退侦在公安半个月也可以吗?
      一、检察院退侦在公安半个月也可以吗?检察院退侦在公安半个月的时间是可以的,只要没有超过限制的标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


·行政征收补偿案件诉讼费怎么计算的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刑法犯罪构成主观方面是四大要件之一吗?
      刑法犯罪构成主观方面是四大要件之一吗?是中国刑法理论中犯罪构成的四大要件之一。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合称罪过。犯罪故......


·犯罪分子犯罪中止属于未遂吗?
      犯罪分子犯罪中止属于未遂吗?犯罪分子犯罪中止不属于未遂,两者的区别有: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


·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喝酒的场合
      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喝酒的场合,如果喝酒后还开车容易出现醉驾问题,自己的驾照也会受到影响。如果出现醉驾问题后,那么醉驾5年后怎么考试呢?需......


·租房如今已经成为了一个普遍现象,由于房价的高涨导致租房市场异
      租房如今已经成为了一个普遍现象,由于房价的高涨导致租房市场异常火爆,工作在一线城市年轻人只能选择租房暂时解决居住问题,而在实际中签订租赁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