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海关关税缴纳期限是多久?

海关关税缴纳期限是多久
  
  ?一、海关关税滞纳金定义:
  
  在关税缴纳期限内未履行其关税给付义务的纳税人,被海关课以应纳税额一定比例的货币。
  
  征收滞纳金的目的是通过使滞纳关税的纳税人承担新的货币给付义务的方法,促使其尽早履行其关税给付义务。
  
  我国海关法规定,自关税缴纳期限到期之次日起到纳税人缴清滞纳税款之日止,按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比例按日征收。
  
  二、海关关税缴纳期限:
  
  由海关法定的关税纳税人应当履行关税给付义务的时间限。纳税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如关税纳税期限的最后1日式周末或法定节假日,则关税缴纳期限顺延至周末或法定节假日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期未纳,即构成关税滞纳。
  
  三、海关关税配额内税率:
  
  为了将征收关税与进口配额制结合起来限制外国商品进口而对属于预定进口配额内的商品实施的一种税率,一般低于优惠税率。我国自1996年4月1开始实施关税配额内税率。第一批列入实施关税配额内税率的有12种进口粮油类商品。其中最高一档税率为40%,最低一档税率为1%
  
  四、海关关税纳税方式:
  
  纳税人履行缴纳关税义务的形式。通常的关税纳税方式是由接受按进(出)口货物正式进(出)口的通关手续早报的海关,逐票计算应征关税并填发关税缴款书;由纳税义务人凭以向海关或指定的银行办理税款交付或转账入库手续;之后,海关(凭银行回执联)办理结关放行手续。征税手续在前,结关放行手续在后,有利于税款及时入库,防止拖欠税款。因此,各国海关都以这种方式作为基本纳税方式。
  
  五、海关关税征收范围:
  
  按照规定,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环节消费税、船舶吨税等的纳税义务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l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逾期缴纳的,海关依法在原应纳税款的基础上,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5‰的滞纳金。
  
  海关对滞纳天数的计算是自滞纳税款之日起至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缴纳税费之日止,其中的法定节假日不予扣除。缴纳期限届满日遇星期六、星期日等休息日或者法定节假日的,应当顺延至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国务院临时调整休息日与工作日的,则按照调整后的情况计算缴款期限。
  
  对于未在规定的15天期限内缴纳滞纳金的,不必对滞纳的滞纳金再征收滞纳金。
  
  六、海关关税征收标准:
  
  滞纳金的起征额为人民币50元,不足人民币50元的免予征收。
  
  其计算公式为:
  
  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0.5‰×滞纳天数
  
  进口环节税滞纳金金额=滞纳进口环节税税额×0.5‰×滞纳天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是怎样的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促进公安机关在办理国家赔偿案件中正确履......


·强奸罪违背妇女意志应如何认定?
      强奸罪违背妇女意志应如何认定?按照相关规定,妇女的性自由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违背了妇女的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交行为就构成了强奸罪,但在现实......


·货运司机劳动合同是怎样的
      货运司机劳动合同是怎样的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合同工驾驶员,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


·养老保险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办?
      养老保险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办?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保的处理方式是:  一、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


·民事诉讼文书都有哪些?
      民事诉讼文书都有哪些?一、民事诉讼文书都有哪些?1、委托律师的委托协议(包括原告、被告)2、授权委托书(包括原告、被告)3、民事起诉书4、......


·一、夫妻共同财产另有约定离婚时怎么处理?
      一、夫妻共同财产另有约定离婚时怎么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另有约定的情况下,离婚时就应该按照双方的约定来处理,夫妻之间签订的合法的财产协议是不能轻易......


·商标侵权与经销商有关系吗
      看具体情况,我国商标法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即使不存在侵权商品的制造行为,销售侵害商标专用权的......


·河北交通事故赔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河北交通事故赔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


·增加注册资本股东要出资吗?
      一、增加注册资本股东要出资吗?增加注册资本股东要出资,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


·专利侵权纠纷有哪些解决方法
      专利侵权纠纷有哪些解决方法一、专利侵权纠纷有哪些解决方法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实施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嫖娼未遂会留案底在档案吗?
      嫖娼未遂会留案底在档案吗嫖娼未遂属于违法行为但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没有危害后果,将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应当教育其守法。行政机关会有记录,是不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