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事伪证罪怎么处理,如何处罚民事伪证罪

民事伪证罪怎么处理呢?需要说明的是,我国规定的伪证罪,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当中,因此如果是在民事诉讼中相关人员有作伪证的行为,那么是不会构成伪证罪的,而是其他一些犯罪。此时该如何来处理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民事伪证罪怎么处理
  
  民事伪证有罪指的是在民事诉讼中,伪证者触犯了《刑法》307条的帮助伪造证据罪或妨害作证罪等。
  
  《刑法》30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妨害作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构成伪证罪应具备哪些条件
  
  构成伪证罪,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必要条件:
  
  1、只有在刑事诉讼中才有构成伪证罪的问题。
  
  按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对在刑事诉讼中作伪证的行为依法追究伪证罪的刑事责任,对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则不按照犯罪处理。在刑事诉讼中,包括了刑事案件从侦查到审判的全过程,具体讲包括侦查(预审)、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再审等刑事诉讼活动。
  
  2、构成伪证罪的主体为特定主体,即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共四种人。
  
  其中,证人是指知道案件全部或者部分真实情况,以自己的证言作为证据的人。鉴定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应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指派或聘请对案件中专门性问题进行科学鉴定和判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记录人是指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证人证言以及各个环节的诉讼活动进行记录的人。在实践中,记录人一般由侦查员、书记员担任。翻译人是指受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的指派或聘请,在刑事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活动中担任外国语言文字或者本国民族语言文字翻译工作的人。这四种人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特定的义务,是否能够如实提供证言、鉴定、记录、翻译,对案件处理正确与否具有重要的关系,因此,法律规定这四种人提供伪证的,依法追究伪证罪的刑事责任。
  
  3、只有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提供伪证的行为才构成伪证罪。
  
  也就是说,构成伪证罪,只限于对与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罪轻还是罪重具有重要证明作用的事实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如果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无关或者没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不构成伪证罪。
  
  4、从行为上讲,构成伪证罪的行为是指作虚假的,与案件事实不符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
  
  如将张三的行为说成李四所为,将不是精神病人的人鉴定为精神病人,在记录、翻译时将被告人、证人所讲的话加以涂改或者歪曲记录、翻译等。
  
  5、伪证罪属于故意犯罪,而且有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意图。
  
  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如果提供了与案件事实不符的情况,但提供虚假情况的原因是没有看清楚,因为判断错误而提供了不实的证言,或者是因为笔误而造成了记录错误等,不构成犯罪。构成伪证罪必须是故意的行为,而且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一般是为了陷害他人,从而使无罪的人受到刑事追究,使罪行较轻的人受到较重的处罚,或者将真实的罪证隐匿起来,以使犯罪人逃脱刑事追究。
  
  对于民事诉讼中作伪证的行为,一般是不能构成伪证罪的,而只有可能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或妨害作证罪,此时该如何处理,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详细解答,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医疗纠纷起诉要点有哪些
      医疗纠纷起诉要点有哪些一、什么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


·工伤赔偿是全额工资吗,工伤的赔偿标准有哪些
      曾经因工伤被辞退是广大劳动群众难以言诉的痛苦和无奈,现今国家一系列完善的工伤法律制度为广大劳动群众的生活添加了一份安全牢固的保障。那么,工伤......


·丈夫死亡妻子继承房产的流程是怎样的
      丈夫死亡妻子继承房产的流程是怎样的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


·非法行医如何定罪,怎样判断非法行医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
      非法行医如何定罪,怎样判断非法行医犯罪?我国《刑法》规定,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了非法行医罪。因此,仅仅具......


·广州社保的缴费比例是怎么样的?
      保险的种类有很多,社保就是保险中的一种,很多人你在买保险时都会选择投社保,广州也不例外,在广州,是有一定的广州社保的缴费比例,这个信息对于在......


·行政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规定是怎样的?一、行政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规定是怎样的?《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有罚金吗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有罚金吗一、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有罚金吗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3侵犯著作权罪怎么赔偿
      侵犯著作权罪怎么赔偿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


·通常诉讼离婚费用多少钱
      打离婚官司的时候,对于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来讲,除了要同时提交离婚材料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但这个费用一般是由败诉的当事人承担。那通常诉讼......


·刑事赔偿不经过复议可以起诉吗?
      刑事赔偿不经过复议可以起诉吗?刑事赔偿没有需要先复议才能诉讼的这个前置程序,可以直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


·保密承诺书样本是怎样的
      保密承诺书样本是怎样的?保密承诺书样本现在很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行业秘密等相关事项关乎一个国家或者是整个公司、企业等的生存,但是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