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对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

对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
  
  一、?对工伤认定不服,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二、工伤认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时效是多久?
  
  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在接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天内向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保障部门的上一级劳动保障部门或者作出工伤认定劳动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行政复议机关会在收到材料的5天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在受理之日起60天内依照法定程序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及适当性进行审查同时作出决定。如果在60天内无法作出决定的,经复议机关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
  
  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吗?诉讼时效是多久?
  
  如果选择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话,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是复议以后再诉讼的话,可以在收到复议后的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检察院审查起诉发现新罪怎么处理?
      一、检察院审查起诉发现新罪怎么处理?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有新的犯罪事实,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


·离婚后小孩子抚养费怎么支付
      一、离婚后小孩子抚养费怎么支付?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


·移送审查起诉期限非羁押诉讼的原则是什么
      一、移送审查起诉期限非羁押诉讼的原则是什么?适用非羁押诉讼,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积极适用与严格慎重相结合;(二)保证诉讼与保障人权相结合......


·无培训协议员工是否需要支付培训费
      无培训协议员工是否需要支付培训费公司出资为员工培训后,员工的身价会因此大增,成为诱发员工跳槽的一个因素,很多培训也就成为员工跳槽的“嫁衣”,......


·一、离婚过错方财产分割比例是多少?
      一、离婚过错方财产分割比例是多少?离婚过错方财产分割比例没有明确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


·行政诉法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诉法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


·劳动关系中试用期长短单位说了算吗
      劳动关系中试用期长短单位说了算吗?不是的,试用期长短应依法律规定与合同期限挂钩。《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法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


·一般可以的。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
      一般可以的。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


·劳动关系纠纷强制退工怎么处理?
      劳动关系纠纷强制退工怎么处理?虽然劳动法已经普及,但从劳动纠纷中,我们依然可以看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存在不均衡的情况,其中最明显的表现就是......


·离婚财产申报表范本要按什么原则来进行填写?
      离婚财产申报表范本要按什么原则来进行填写?填写的原则是:强制申报原则;如实申报原则;保密原则。夫妻如果协议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的,需要到当地......


·醉驾取保候审程序是怎样的,要满足哪些条件?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般是涉嫌了危险驾驶罪,此时会对驾驶者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如拘留等等。但在拘留期间满足条件的话也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到底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