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离婚过错方财产分割比例是多少?

一、离婚过错方财产分割比例是多少?离婚过错方财产分割比例没有明确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二、离婚过错方转移财产申请财产保全时要提交什么材料?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即身份证明)。申请人依法享有权利的凭证以及侵权行为的证据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必须在提交材料时交由立案人员审核。)2、如实填写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申请保全的财物、金额及证据、事实与理由等内容。(提供对方的牌照号和所属的出租公司名称就可以了)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证据保全必须详细列明申请保全的证据情况。3、提供保全担保书,必须写明担保人和被担保人的名称、地址及担保的内容、用于担保财产的名称、担保金额。担保人应在担保书上签名盖章,并提交担保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和担保物的所有权凭证原件。4、担保财产的权属和价格的证明材料。用于担保的财产可以是现金(应提供存折)、房地产(应提供权属证明)、车辆(须提供有效的全保单)、股票等所有权明确、依法可以流通的财产。担保人对担保财产必须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且没有设置担保或被执法部门查封。担保财产权属凭证必须提供原件核对。5、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对于每一对夫妻来讲,在离婚案件中过错方的财产分割比例也不可能是一样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没有绝对的标准,比如对方虽然有出轨的行为,但对方没有任何的收入能力,而自己的收入又比较高,法院不可能不考虑过错方的实际情况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婚内暴力可以判刑吗
      婚内暴力可以判刑吗一、婚内暴力可以判刑吗如果是轻微的暴力行为,一般达不到刑事犯罪标准,公安机关会采取告诫、罚款、拘留等措施,但如果婚内暴......


·第一继承人包括哪些,第二继承人又是哪些人
      被继承人如果没有指定其遗产应该由谁来继承的话,那么此时为了避免在继承人之间产生纠纷,最好的办法就是按照法律规定来继承遗产。此时就需要区分第一......


·离婚后男方没钱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男方没钱给抚养费怎么办?如果确实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可以与抚养孩子的一方协议缓付或用其它方式折抵抚养费,但要是既无财产也丧失了支付能力......


·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处3年有期徒刑吗?
      一、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处3年有期徒刑吗?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


·交通肇事逃逸与故意杀人区别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与故意杀人的区别是什么?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是: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


·法律上录音能证明劳动关系吗?
      法律上录音能证明劳动关系吗劳动关系的存在可以用录音证明,起码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要使录音证据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


·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既遂会判得重吗?
      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既遂会判得重吗?一、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既遂会判得重吗?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既遂会判得重,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伪造、倒卖......


·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对农民们来说,农村宅基地是十分重要的一份财产,但是宅基地又是属于集体的东西,所以许多农民便会有所疑问: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下面就让的我们为......


·无交强险的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无交强险的交通事故如何赔偿按照投保的最低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用的2倍进行罚款。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没有购买交强险的,交警部门可以依据《机动车......


·畜牧业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畜牧业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有哪些?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擅自处理受保护的畜禽遗传资源,造成畜禽遗传资源损失的,由省级以上......


·人体损伤程度分级骨折算几级?
      人体损伤程度分级骨折算几级?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人体损伤程度分级骨折算几级?骨折治疗后,没有产生后遗病症情况,一般为十级工伤。工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