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通事故中对方无保险怎么办

交通事故中对方无保险怎么办
  
  在交通事故中,如对方车辆因为某些原因没有购买保险而与其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司机不能给予任何赔偿的话或者故意拖延或故意拒付相关赔偿,那么这个时候就可以向自己所购保险的保险公司根据关于车辆损失的商业保险合同,要求自己的保险公司支付汽车维修费用,之后再由自己车辆的保险公司向肇事方追偿。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扣押对方的车辆,或者保全对方其他财产,以保证民事赔偿案件能够得到真正的执行。
  
  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
  
  1、报案
  
  当您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电话报案,也可直接去报案。
  
  2、勘验定损
  
  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要先抢救伤者,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对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10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5日内进行检验鉴定,然后做出认定书。
  
  3、办理理赔手续
  
  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应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以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保险公司应在48小时内对车辆进行定损,投保人在车辆没有定损之前不能修理车辆。保险公司应该出具车辆定损清单,明确更换配件,修复车辆的费用和工时。
  
  4、进行理赔
  
  投保人如对上述清单无争议即签字生效,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如果有争议则可以拒绝签字。在投保人对定损清单没有争议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修复车辆,并按以下程序进行理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我国小孩抚养费对方给到什么时候结束?
      在我国小孩抚养费对方给到什么时候结束?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


·如何做好实物证据保管
      如何做好实物证据保管实物证据在日常诉讼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于实物证据的保管就显得格外关键,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实物证据保管是怎样的,在刑事诉......


·贵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怎样的?
      贵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怎样的?征地是国家进行现代化、城镇化建设的必然过程,但是这个征地的过程却让不少老百姓感觉到比较的无奈。因为......


·盗窃犯罪既遂与未遂的司法认定是什么?
      一、盗窃犯罪既遂与未遂的司法认定是什么?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是盗窃行为的完成形态与未完成形态。确定盗窃罪既遂与未遂的依据,各国刑法理论说法各异,......


·农用拖拉机误工费有吗?
      农用拖拉机误工费有吗?只是车辆损害,人员没有伤亡的话,是没有误工费的,只有车辆停运损失的费用;农用车辆被侵权造成停运损失的,不是误工费,......


·拒绝履行承诺要付什么后果?
      对于已经与对方或者公司约定过的事情如果没有履行的话,在我国法律中有相关的规定解释这一行为。您需要了解构成拒绝履行的条件适合什么,以及拒绝履行......


·一、第三方责任险中受害人的误工费规定是什么?
      一、第三方责任险中受害人的误工费规定是什么?买了第三者保险的误工费就会由保险公司对车险理赔误工费进行理赔的时候,误工费的确定和计算并不是随......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


·婚前购买房子离婚房子归谁
      即使是男女在结婚之前购买的房产,也并不一定在结婚的时候就完全取得了所有权。毕竟现在房价很高,大都数家庭都是选择按揭买房的。也就出现了婚前买房......


·包庇和妨害作证罪都有什么区别
      包庇和妨害作证罪都有什么区别妨害作证罪与包庇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犯罪的直接客体有所不同。虽然两罪的直接客体都是简单客体,但前罪侵......


·股权转让中抽逃出资责任由谁承担?
      股权转让中抽逃出资责任由谁承担?股权转让中抽逃出资责任由转让股权的股东自己来承担这样的一种责任,毕竟在此种情况之下,股份的转让权还没有完全的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