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高检刑事抗诉工作出庭后的职责是什么

高检刑事抗诉工作出庭后的检察员职责是什么?检察人员出席刑事抗诉案件法庭的任务是:(一)支持抗诉;(二)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三)代表人民检察院对法庭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二、检察院抗诉的条件是什么?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八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一)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二)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有罪而判无罪,或者无罪判有罪的;(三)重罪轻判,轻罪重判,适用刑罚明显不当的;(四)认定罪名不正确,一罪判数罪、数罪判一罪,影响量刑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五)免除刑事处罚或者适用缓刑、禁止令、限制减刑错误的;(六)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三、刑事案件抗诉后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地方各级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抗诉期满后3日以内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上级检察院认为抗诉正确的,应当支持抗诉;认为抗诉不当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检察院。下级检察院认为上级检察院撤回抗诉不当的,可以提请复议。上级检察院应当作出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下级检察院。上一级检察院在上诉、抗诉期限内发现下级检察院应当抗诉而没有抗诉的,可以指令下级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其实无论是否检察院抗诉,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是肯定会出庭的,人民检察院虽然无权干预你法院的审理工作,但法院的审理程序如果违法的话,检察院就可以抗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妻子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比例是怎样规定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导致离婚的原因包括许多,其中,一方出轨是导致夫妻离婚的原因之一。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通常妻子出轨导致的离婚都会对财产的分割协......


·民法典遗嘱指定监护的条件是什么?
      民法典遗嘱指定监护的条件是什么?民法典遗嘱指定监护的条件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


·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项目有几种受害人因伤致残的
      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项目有几种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


·法律规定行贿数额较大是多少
      一般公民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此时才会被认定为行贿罪,但同时也要看具体的数额或者情节才行。从这点上来看,也就是并非只要实施了行贿行为,就一定......


·一、财产分割协议是由哪里提供?
      一、财产分割协议是由哪里提供?财产分割协议是由民政部门提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 婚姻......


·辽宁省诈骗罪最新解释规定是什么?
      辽宁省诈骗罪最新解释规定是什么?辽宁省诈骗罪最新解释规定是诈骗的数额做出了详细的解释,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个......


·对于一房多卖谁享有所有权
      一房多卖谁享有所有权《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


·女方拆迁房离婚分割的规定有什么?
      离婚人群在不断的增多,离婚带来的问题也就越来越多,通常主要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关于财产的分割,婚姻法中对财产分割有详细的说明,确保问题能够顺利的......


·怎么证明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怎么证明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可以通过举证的方式来证明债务,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同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


·著作权侵权赔18万是否合乎法律规定?
      著作权侵权赔18万是否合乎法律规定?一、著作权侵权赔18万是否合乎法律规定?著作权侵权赔18万是合乎法律规定,对于著作权侵权赔偿,应当是按照实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