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与公司之间欠钱不还怎么办?

公司与公司之间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公司与公司之间欠钱不还怎么办?
  
  公司与公司之间欠钱的处理办法有以下几种:
  
  (一) 协商
  
  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
  
  (二) 请求支付令
  
  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是有一定条件的:
  
  1、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三)起诉
  
  如果支付令发出后,对方有异议,那就只能选择起诉了。公司欠钱不还的诉讼适用我国民事第一审普通程序。
  
  二、公司欠款如何追回
  
  (一)追讨公司债务的商务方法
  
  1、电话催收付款。电话催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专业知识,比如合同、付款条件、供应商和客户的权利和义务等;二是谈话技巧比如步骤、说话口气、火候的掌握等。
  
  2、信函催收付款。信函催帐有以下的优点:采用信函进行催帐是非常正式的,最重要的是信函是诉讼时效中断非常有效的证据。
  
  3、传真催收付款,传真的最大优点就是速度快,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让客户了解您的要求。
  
  4、索要确认函和书面付款计划。书面确认和付款计划比较正式,能给客户留下比较深刻的印象。另外,书面确认和付款计划对于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严厉手段追收欠款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5、商业惩罚措施。商业惩罚措施包括:一是停止供货。停止供货不仅是一项商业惩罚措施,更是降低信用风险的一种手段。二是对逾期帐款收取利息,逾期帐款利息销售合同中一般都规定有延期付款的利息,供应商有权收取。
  
  (二)追讨公司债务的法律方法。法律诉讼法律诉讼是供应商为收回债务人欠款所作的最后努力。追讨公司债务的法律方法有以下几个:
  
  1、委托专业合法追帐机构进行追收(比如律师)供应商把逾期帐款委托给律师追收是一种商业性的惩罚措施,同时也是供应商所作的最后努力的一部分。
  
  2、诉前证据准备。首先,要确认债务人的投诉已经解决,避免在法庭上面临债务人的反诉请求。其次,要确认债务人有足够资产清偿债务,否则即使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也无法执行。
  
  3、诉讼财产保全。对被告的动产或不动产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是保证判决能够迅速执行的重要方式。但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时,需要向法院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
  
  追讨公司欠款与追讨个人欠款是不一样的,其中追讨公司欠款更是要考虑彼此之间的合作关系。追讨债务时需要采取比较合理的方法,否则的话不仅不容易追讨回欠款,还要得罪对方公司。当然若是欠的钱比较多,不管是否得罪,都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警拖车是否要收费?交通拖车要收费吗?
      交警拖车是否要收费?交通拖车要收费吗?发生了交通事故后,通常会造成涉事车辆无法继续驾驶的情况,而此时就需要交警部门进行拖车,同时也是为了避免......


·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判决离婚,相信您都清楚,这其实是由法官对离婚案件作出的判决结果之一。现实中,夫妻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并不是一定就会判决离婚。那究竟可以......


·证人不出庭作证情形有几种
      证人不出庭作证情形有几种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


·商标撤销对方不服怎么办?
      商标撤销对方不服怎么办?根据我国商标法的第五十四条有规定: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


·女方没能力拿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离婚的时候,若确定由男方直接抚养子女的话,那此时女方也是要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而这种情况下一般是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进行。但要是此时发现......


·离婚小孩的抚养权该谁
      离婚小孩的抚养权该谁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购房土地使用金如何缴纳?
      购房土地使用金如何缴纳?开发商进行商品房建设之前,首先得拿到一块建设用地,等商品房盖好之后,开始销售。购房者买到商品房,需要缴纳各种税费,包括......


·一、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没公证法律认不认可?
      一、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没公证法律认不认可?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没公证法律一般会认可,只要能证明是真正自由达成的协议就有效,不需要经过公证。具......


·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有何作用?
      法院审判阶段是律师发挥辩护作用的最后也是最关键的阶段。    在这个阶段里,律师将根据此前所掌握的一切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


·合同承发包双方?
      合同承发包双方有哪些违约责任一、合同承发包双方有哪些违约责任《民法典》规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继续履行、补救措施、损害赔偿三种方......


·拆迁合同变更撤销诉讼时效是多久?
      拆迁合同变更撤销诉讼时效是多久一、拆迁合同变更撤销诉讼时效是多久?可变更、可撤消合同中行使撤消权的期间是1年。《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