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根据法律规定非农户口可以继承耕地?

根据法律规定非农户口可以继承耕地?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不是私有财产,一般不能继承。《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本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没有处分权。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二、具体情况规定是什么?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土地管理法是指对国家运用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土地财产制度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所进行管理活动予以规范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农村的耕地,其土地的所有权仍然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拥有的,也就意味着任何的农民和个人都是不能够拥有土地的所有权的。但是土地使用权是可以在有限的期限内拥有并且发生继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鱼塘征收有什么赔偿
      鱼塘征收有什么赔偿一、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征地补偿的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都不一致,一般在二万元/亩到十几万元/亩之间。鱼塘的补偿应该......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是什么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是什么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是指政府的一些信息应该向公民进行公开,而且这些公开是在一个平台上进行的,我们只需要记住当地政府信......


·最新山西省长治市郊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长治市郊区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


·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一、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


·夫妻双方一方死亡债务怎么承担
      夫妻双方一方死亡债务怎么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6条明确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


·城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城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规定的随着城市的发展,拆迁和征收土地也越来越多。了解当前的拆迁以及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对于当事人而言,十分重要。因为每一......


·检察院审查起诉告知书多久能到法院
      检察院审查起诉告知书多久能到法院对于一般普通的案件检察院的审查起诉告知书下来以后一般会在一到两个月到法院,需要由检察院做出是否起诉的决定,在......


·刑事抗诉当事人称呼是谁?
      一、刑事抗诉当事人称呼是谁?刑事抗诉当事人称呼应该是检察院。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


·五险一金缴纳比例鄂州是怎样的?
      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五险一金是很多员工比较关注的问题,因为这也是未来生活中用人单位给予的一种保障待遇。不同的地方缴纳的比例是不同的。那么,五......


·工资形式包括什么?
      工资形式是工资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它是指对劳动者实际付出量和相应劳动报酬所得量进行具体的计算与支付的方法,工资形式规定着劳动状况和劳动报酬量......


·诉讼案件中律师如何收费?
      诉讼案件中律师如何收费?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4、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