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被法院出具限制高消费令个人信用会被限制吗?

被法院出具限制高消费令个人信用会被限制吗?
  
  一、被法院出具限制高消费令个人信用会被限制吗?
  
  会被限制的,限制高消费影响个人征信。限制高消费表明该用户已经出现在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了,限制高消费只是其中的一个惩罚措施,该判决是会上传到央行的个人征信记录中的,会对用户以后信用卡、银行贷款等的申请产生一定的影响。用户可以在清偿欠款后请求法院解除限高。
  
  限制高消费令限制高消费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财产减损。但买房、租赁高档写字楼等行为,还可能使财产增加,从而有利于法院判决的执行。
  
  从法学角度讲,限制高消费是一种间接执行的措施。间接执行措施就是通过限制被执行人的部分人身自由等让其感到痛苦,达到主动履行的目的。
  
  从立法目的角度讲,应该对买房子的行为予以限制,目的就是为了让被执行人感到痛苦,从而主动去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由于财产登记等一些制度还没有建立健全,因此限制高消费一定意义上是宣示性的。但是,一旦被发现违法,就会予以制裁,让其付出代价。
  
  二、限制高消费令的实施范畴包括哪些?
  
  (一)对自然人的限制。
  
  1、不得乘坐飞机、豪华客船、出租车等高档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档通讯工具;
  
  2、不得在星级宾馆、酒楼、酒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等高消费场所消费;
  
  3、不得购置高档商品、大额生活用品、汽车及租赁写字楼办公;
  
  4、不得购买、新建、扩建、装修房屋;不得出外旅游、度假及为家庭成员支出大额费用;
  
  5、不得出国出境;
  
  6、不得对外投资(包括开办公司、购买股票债券等)。只能保留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的生活费用,其他均属被执行财产范畴。
  
  7、被限制人的子女不得就读高消费的民办高校。
  
  (二)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限制。
  
  1、不得履行为其单位办理财产抵押、转让及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职务行为;
  
  2、不得以公款在宾馆、饭店、酒楼、歌舞厅、西餐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高尔夫球场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也不得批准其工作人员以公款进行上述消费;
  
  3、不得在单位报销乘坐出租车、火车卧铺、飞机、轮船四等以上舱位等交通费用;
  
  4、不得出国出境;
  
  5、不得向其工作人员发放奖金和分配红利;
  
  6、其单位财务状况需每月定时向法院申报,并随时接受审计。
  
  限制高消费令一般是由人民法院的执行局出具,与被执行人通知书等一并由执行局工作人员或者是邮寄送达,执行局可以对于被执行人一方采取扣押、冻结、查封财产的法律手段,需要注意的是,执行局的执行人员不得在未经领导人批准的前提下擅自采取法律手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国有土地上承租土地(或房屋)企业拆迁如何补偿
      国有土地上承租土地(或房屋)企业拆迁如何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


·劳动合同书怎么填写内容
      劳动合同书怎么填写内容1、甲方为用人单位,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电话(必须是单位固定电话)等,单位名称与所盖章名称完全一致。......


·办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有: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行政
      办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有: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行政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1、如果所涉及的行业是特殊行业,需要到相关办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如下: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2千元至5千元为起点;2、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


·子女大了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而夫妻离婚必然会牵涉到财产分配问题,其中就有在双方子女大了后夫妻离婚财产分配的情况,对此,司法出台的17年离婚财产分配的新规定具体是怎样的呢?......


·民事案件的举证期限如何规定
      民事案件的举证期限如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


·一般坐牢按羁押日开始算吗
      一般坐牢按羁押日开始算吗羁押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羁押期限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三阶段的期限。根据......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的原则有哪些?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的原则有哪些?(一)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权利义务对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以实现互利互......


·刑法绑架罪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绑架罪规定是怎样的一、刑法绑架罪规定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


·送出去的子女能不能继承遗产
      送出去的子女能不能继承遗产一、送出去的子女能不能继承遗产一般已经形成事实的收养关系的,是无权继承亲生来父母的遗产。但还是有特殊情况:1.......


·公司法出资人可选的出资方式?
      公司法出资人可选的出资方式有哪些出资人和股东在法律上还是有一定的差别的,准确的来说,出资人所拥有的是公司的资金债权,但是出资人并不一定就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