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不构成侵权的著作权行为有哪些?

不构成侵权的著作权行为有哪些?
  
  不构成侵权的著作权行为,是除了以下行为之外的行为。下列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剽窃他人作品。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二、法律规定内容包括哪些?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表演得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在我们国家对于著作权这方面是非常的看重的,如果出现了侵犯著作权这种行为的话,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私底下协商不成的,还可以直接到法院来进行诉讼,要求对方承担侵权方面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夫妻复婚后债务怎么认定
      夫妻复婚后债务怎么认定一对夫妻从相爱走到婚姻殿堂,即使后来婚姻破裂也有感情基础,那就会有破镜重圆的可能,今天就跟随网站的我们来了解一下与复婚......


·公司法抽逃出资的解释有哪些
      公司法抽逃出资的解释有哪些?社会上存在很多公司法人抽资出逃的现象,公司负责人利用职务权利转移公司资金,将资金转移到其他个人账户,然后从个人......


·可交换公司债券指的是什么
      可交换公司债券指的是什么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


·一、醉驾发生车祸重伤二级严重吗?
      一、醉驾发生车祸重伤二级严重吗?醉驾发生车祸造成对方重伤二级性质是很严重的,因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


·如何避免高空坠物责任?
      如何避免高空坠物责任?《侵权责任法》规定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因此,法院在审......


·非诉讼法律援助是什么,有什么意义?
      非诉讼法律援助是什么,有什么意义?一、非诉法律援助的概念和特征非诉法律援助具有四个特征:非诉法律援助的对象必须是得到法律援助的受援人;非诉......


·赔偿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规定是什么?
      赔偿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规定是什么?我国现行《婚姻法》对夫妻共同债务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目前,在离婚案件的审理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


·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怎么处罚?
      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怎么处罚??一、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怎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


·一、年苏州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年苏州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依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规定与用......


·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在丈夫如何变更
      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在丈夫如何变更抚养权确定以后,法律规定发生以下特殊情况,未取得抚养权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