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交通事故轻微后逃逸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轻微后逃逸怎么处理?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应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二、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是怎么样的?交警部门接到报警电话后会及时出警,事故当事人要积极配合,对交警部门事故勘察过程中出现的情况要积极协助,如实陈述现场发生的情况,为交警部门及时出具事故认定打好基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警部门一般会在事故发生后10天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在勘验,鉴定后5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有四种形式,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复核。该复核将是最终复核。综合上面所说的 ,交通事故发生了之后如果当事人选择了逃跑这种行为就严重的违反了交通法,在处理上面就要先认定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这样才能让违法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承担受害方所有的医疗费用,这都是需要由赔偿义务人来进行支付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什么情况下可以约定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赔偿金?
      出于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法律规定只能针对两种情况才能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做出违约金赔偿。但却可以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那么什么......


·国家赔偿立案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我国的法律也充分保障每个公民的权利,比如说,如果因为我国公职人员的失误造成冤假错案,那么我们国家就会启动国家赔偿的项目,......


·罪轻辩护的理由陈述有哪些?
      一、罪轻辩护的理由陈述有哪些?罪轻辩护的理由陈述有:被告人在本案中处于服从、被支配的辅助地位,所起到的是次要作用;被告人参与本案也是事出有......


·法律规定个人如何商标注册?
      法律规定个人如何商标注册?一、法律规定个人如何商标注册?个人是可以注册商标的,个人注册商标需要以个体工商户的形式进行注册,即需要先在工商......


·合同补充协议的效力
      1、合同补充协议是指:在原合同的基础之上遵循法律法规适用范围的,签约双方或者当事人自愿对某一件事情或者某一约定共同达成统一意见、统一标准而签订......


·公路收费权质押率高吗?贷款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公路收费权质押率高吗?贷款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有哪些一、公路收费权质押率高吗比较低的,因为该质权实现难度大。二、公路收费权质押贷款中应注意......


·集资诈骗员工不知情会判刑吗?
      集资诈骗行为就是通过借贷的方式,面向社会进行借贷。然后将非法吸收的资金,非法占有并且进行不合法的使用。国家对于这种侵犯人民财产权利,破坏社会......


·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有哪些
      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有哪些民事诉讼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这也就要求公民在遇到有关纠纷的时候,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是超过了规定的诉讼时效,那法律......


·有哪些限制减刑的情况?
      一、有哪些限制减刑的情况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精神赔偿的原则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精神赔偿的原则是什么?1、适当补偿、限制原则由于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很难用物质尺度来衡量,依据一般的侵权损害赔偿原则难......


·离婚对方是精神病怎么办?
      离婚对方是精神病怎么办?一、离婚对方是精神病怎么办?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精神病依然是登记离婚,或者是去法院来诉讼离婚。1、《婚姻登记条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