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打架斗殴有哪些危害2023

打架斗殴有哪些危害1、打架斗殴既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也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打架斗殴一旦发生,即对一定的社会关系或社会秩序带来破坏,并带来一定的法律后果。2、严重影响被害人的身心健康。打架斗殴是一种典型的故意伤害行为,加害者以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为目的。所以打架斗殴的结果往往是造成受害者身体的损伤,遭受伤痛的折磨,甚至造成残疾。生命是平等的,你的生命与健康与同学们和老师的同样重要。3、给加害人的家庭造成巨大的经济负担。人的生命和健康是无价的,可以说:以损害他人生命和健康为目的的打架斗殴行为是一种最昂贵的消费行为。为此花上成千上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都不是什么希奇事,花钱如流水。4、构成故意伤害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打架斗殴可能涉及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甚至故意杀人罪。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二、两人打架怎么确认责任(一)两人打架,确定责任一般按照各自造成的伤害后果划分;属于正当防卫的不负刑事责任。打架斗殴应当依据具体情节区分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然后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定罪处罚。(二)法律依据: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2、《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按照《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审查起诉法律援助决定的条件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法律援助决定的条件是什么?法律援助审查、决定条件(1)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具备以下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困难标准参照当地城乡居民......


·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规定?
      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规定?合同法中违约责任是根据《合同法》中的有关规定来认定的: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有哪些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有哪些内容?发包方通过招投标选择承包方进行工程施工后,双方要签订施工合同,确定标的、用料、工程工期等内容,其中,工程......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流程时需要提交哪些单据?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流程时需要提交哪些单据?一、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流程时需要提交哪些单据?进出口商向海关报关时,需提交以下单证:1、进出......


·一、出租人特别解除权的规定有哪些?
      一、出租人特别解除权的规定有哪些?1、普通的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享有解除权,能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有4种:一是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双方名字离婚怎么分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双方名字离婚怎么分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


·结婚多少年是夫妻共有财产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
      结婚多少年是夫妻共有财产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


·酒后驾驶处罚新标准山西规定是什么?
      酒后驾驶处罚新标准山西规定是什么?一、酒后驾驶处罚新标准山西规定是什么?酒后驾驶处罚新标准山西规定是刑事处罚如下所述:(一)在道路上驾驶机......


·根据法律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根据法律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


·试用期内可以随便辞退劳动者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内的权利相对比较淡,而法律在这段期间提供的保护也是比较少的,于是有的单位就在试用期内随意的辞退劳动者。但从我国法律......


·征地补偿计算公式是什么?
      关于征地,这个是国家政府或者说是一些开发商所做的行为,我们是土地的使用权人不是所有权人,这一点很多人容易混淆,虽然没有所有权,但是也可以享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