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贵州省故意毁坏财物罪会如何处罚?

贵州省故意毁坏财物罪会如何处罚?《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为五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二、故意毁坏财物罪本罪与非罪的界限的内容有哪些?按照本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综合上面所说的,故意毁坏财物就是属于明知犯罪还破坏他人的财产这种行为必定就要承担法律的责任,一般不构成犯罪的会按照治安条款来处罚,而构成犯罪的就会按刑事条款来进行处理,涉及到的金额越大那么所存在的处罚就会越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夫妻分居多久可以申请离婚?
      有些夫妻因感情不和而长期分居,这样的婚姻关系往往都会走向结束,那么,夫妻分居多久可以申请离婚呢?如果提起诉讼,法院对分居如何认定?如何证明分居......


·笔迹鉴定无原件可以吗?
      笔迹鉴定无原件可以吗?一、笔迹鉴定无原件可以吗?复印件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除非双方认可或经法院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可以作为证据作用。申请对......


·预售商品房认购时有什么注意事项
      预售商品房认购时有什么注意事项一、预售商品房认购时有什么注意事项很多购房者在认购预售商品房时比较注重中介的介绍,但是忽略了自己的购房风险,......


·合同诈骗罪1000万取保候审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合同诈骗罪1000万取保候审的程序是怎么样的?一、合同诈骗罪1000万取保候审的程序是怎么样的?1、申请取保候审被羁押的合同诈骗罪犯罪嫌疑人、被......


·新婚姻法夫妻生活几年财产共享?
      新婚姻法公布实施后,其中关于“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另一方没有所有权、也无权在离婚时进行财产分割”的类似规定,引起了大多数女性朋友......


·公司法对增资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对增资的规定是怎样的有的时候公司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和市场占有份额,会通过增资的方式依法增加公司的注册资金。这样一来的话,公司既可以筹纳到......


·离婚时怎么能得到孩子抚养权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
      离婚时怎么能得到孩子抚养权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


·离婚后探望孩子好吗?
      离婚后探望孩子好吗,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双方离婚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依法享有探视权,探视方式可以双方协商,探视权应当以孩子的利益为主,如果......


·朋友无证驾驶,请问无证驾驶违章如何处理?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于未随身携......


·一、劳动合同没有到期被辞退员工可以获得补偿吗?
      一、劳动合同没有到期被辞退员工可以获得补偿吗?劳动合同没有到期被辞退如员工没有触犯相应的规章制度被无条件或不合理辞退的是可以获得补偿的。经......


·深圳社保要交多少年
      一、深圳社保交多少年在深圳,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